招标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5号院2号楼房屋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1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林1360106852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经理010-662956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5号院2号楼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5号院2号楼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134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3.6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3593.3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杨林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601068524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55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4386.1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3.6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原承租方目前正常经营,有优先承租权。如新承租方摘牌,起租日为原合同到期之后,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且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如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新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不得以此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要求延长免租期或减免、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后无免租期。 3、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项目范围内消防设施根据承租经营需要进行改造,意向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消防改造审批手续及专业验收由意向承租方负责办理,因消防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要求承租方对消防改造事项委托专业单位提供改造咨询方案。 5、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向北交所提交双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内容详见附件。踏勘联系人:侯经理,联系电话:18511590895。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6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3593.3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每1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要求:季付; 押金支付要求:第一年2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所使用房屋的水、电、气、热、网络费、装修改造费用(如涉及)。由于承租方缴费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经出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后双方签订装修协议。 2、承租方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不得对建筑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承租方自行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经营所需证照,出租方提供必要的证照手续,无法办理相应证照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内安全防火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水、电、火、气等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或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租赁房屋室内进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6、承租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内部招商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 7、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见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意向承租方资产总计不低于5000万元(以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4、意向承租方在北京市内经营不少于3500平方米的酒店案例不少于5个(以提供的《租赁合同》或《委托运营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通过ISO三体系认证(以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为准); 6、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及餐饮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接受房产中介承租(房产中介的认定标准为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房产经纪”或“房地产经纪”字样)。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意向承租方报名需签署《意向承租方承诺书》,内容详见项目附件,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意向承租方承诺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之一。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侧面.jpg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车公庄(1).pdf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意向承租方承诺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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