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zx-2024-01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750-30737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承建商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 项目编号:xjzzx-2024-010-2
2. 项目名称: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 具体建设需求详见附件1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用户需求文件。
2.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税费、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清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即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
3. 项目由中标方完成项目设计、施工、保证质量,并满足我院的使用要求。中标施工方施工时需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
4. 投标单位近三年同类项目情况。
5. 项目建设团队情况。
6. 勘探报告及相关阐释。
7.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及验收。
三、投标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招标项目相符。
4. 供货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明。
5. 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支付、结算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支付。
六、现场勘察要求
投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前,需对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和施工环境,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勘察报告或相关说明,以确保所供材料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现场勘测时间2024年9月2日9:00-11:30。
现场勘察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125430846。
七、报名方式和地点
1. 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证明,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非法人本人前来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现场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5:00~15:30,过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启富路1号(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评标中心。
4. 联系人:温老师,电话号码:0750-3073723
八、响应文件资料(所有资料一律加盖公章)
1. 封面(注明参与投标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正本或副本等信息)加盖公章,贴在密封袋面。
2. 按项目需求书中“响应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及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3. 项目报价表,投标方不得对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修改,填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4. 所有响应文件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均须独立密封(一正两副),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显著位置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A4纸规格,加盖公章,顺序装订。密封袋须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时间:2024年9月9日15:45~16:15,逾期不予受理。
2. 投递投标文件须出示现场勘察证明,若无现场勘察证明,不受理投标处理。
3. 提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启富路1号(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评标中心。
4. 联系人:温老师,电话号码:0750-3073723。
十、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技师学院校内公告栏及江门市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网站名称:江门市技师学院,网址:www.jmjx.com)
十一、评标与定标
本项目由江门市技师学院评标小组评审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得分高者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采购方通知中标方。
附件1: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用户需求文件
附件2: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响应文件
附件3: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三次)评分标准
江门市技师学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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