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绍兴新昌县公安局关于新昌县看守所监房全自动蒸发式降温换气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5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绍兴新昌县公安局关于新昌县看守所监房全自动蒸发式降温换气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18/4/26 9:10:23
  • 项目名称:新昌县公安局关于新昌县看守所监房全自动蒸发式降温换气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SZLB-201807WLM
  • 中标单位:诸暨市兴阳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新昌县公安局
  • 代理机构: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看守所监房全自动蒸发式降温换气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SZLB-201807WLM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4-04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8-04-24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优惠率

备注

1

新昌县看守所监房全自动蒸发式降温换气机设备采购项目

诸暨市兴阳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34

28.56万元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姚芳、周德明、求一兵、陈春夷、丁祺

十.其它事项: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5-86624093 传真:0575-86624093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黎明 联系电话:0575-81389228 传真:0575-81389228

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传真: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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