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齐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渣库综合治理项目
2017-01-19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齐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渣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6]171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保靖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净化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保靖县齐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渣库综合治理项目;
1.2项目地点:保靖县复兴镇那浦村;
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库区锰渣进行平整22674m³,渣库整形处理12128.4m³,渗滤液收集HDPE管(DN300)17m,1号拦渣坝改建土方6863m³,修建表面排水沟(0.3×0.3m)467m,新建梯形排水沟(2.3m×0.7m×0.8m)129m,新建渗滤液收集池(4m×2.5m×2m),塑料管排水管(DN75)288m。地下水检测井(Ø600×15m)一个,渗滤液收集管盲沟10m,排水泵2台(型号:65WQ20-60-11(JY)),预制砼护坡块(4m×0.3m×0.1m)163块,播撒马尼拉草籽23947?,HDPE防渗膜(2.0mm糙面)24205?,钢筋混泥土挡土墙(2.4m×0.6m)74m,借土回填20295m³等。
1.4合理定价:2,637,917.77元;
1.5招标范围: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施工内容;
1.6工 期:5个月;
1.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2.4 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保证到岗到位;特殊情况下,经建设单位批准,方可更换和调离岗位现场。如果在施工时发现中标人自行更换人员、离岗、挂靠、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其他要求:凡列入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http://wcm.xxz.gov.cn:8080/pub/xxlz/gzdt/201511/t20151113_189675.htnl中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3.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3.2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50家时,则采取在评标前先抽取9家入围再评审。具体抽取入围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3项抽取入围方式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4.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1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由于项目建设地点远离城区,施工条件比较复杂,投标人在2017年2月10日17时0分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现场及施工条件,并到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一旦投标,将被认为对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条件等完全认可和接受。如果投标人在中标之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以补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如果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人还必须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
8.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证书及安全员C证原件交由招标人代为保管,招标人在合同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格证书退回中标人。
8.3为确保本工程按期竣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规范施工管理,严格履行岗位人员职责,关键岗位人员每人每月必须按时到岗,时间不少于20天,具体奖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4项规定。
8.4中标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负责全部税款。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2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环境保护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靖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净化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
联系人及电话:向先生(188743504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743-852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