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4199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伟0312-6737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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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4199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199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1】1275 号保发改投资【2022】1017 号保发改投资【2022】10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BXY2022GC-2042.1.2项目名称: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2.1.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保定市体育 中心项目(一期),位于体育中心南侧 B01-03-01 地块,建设“一场两馆”, 总用地面积 197636.29 平方米(合 296.45 亩),总建筑面积 170309.7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1683.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8626.21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65430.75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上建筑包括体育场 63000.00 平方米,体育馆 36500.00 平方米,游泳馆 31000.00 平方米,南区地库出入口及人防出入口 1183.50 平方米。地下建筑包括南区地下车库 27982.21 平方米,游泳馆地下 8654.00 平方米,体育馆地下 1990.00 平方米。以及配套道路、 室外管网、广场、生态绿地景观和标准足球及田径训练场地等,拟设置 机动车停车位 1520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2400 个。 本项目建筑密度为 33.11 %,绿地率为 35.05 %,容积率为 0.67 。2.1.4工程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定体育新城,西二环以东,西湖北大街以西,体育场中路以南,七一西路以北。2.1.5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4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施工工期:830日历天。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工程采购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或当地施工及验收规范各项要求,质量合格,感观质量优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包括项目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转、各阶段BIM以及初设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4 09:00至2022-11-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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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变更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变更公告日期:2022年12月8日 2、原公告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的开标会推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已开具的无需变更、且无需重新开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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