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辅助生产运输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73.6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4-zb23362
预算金额673.68万元
招标公司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包军1581214752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东艳13577333739
中标公司建水县洪鑫物流有限公司673.68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伟
公告正文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辅助生产运输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23362)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0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3 00:00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辅助生产运输业务外包(招标编号:0124-ZB23362),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陈东艳,联系电话:13577333739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2-4133338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云铝股份纪委
电话:0871-67455668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七坪
村(兴鹤工业园区西邑片区)
联系人:包 军(技术) 电话:15812147522
张银芳(商务) 电话: 1307871283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陈东艳
电话: 13577333739
电子邮件: dy_chen@chinalco.com.cn
(招标编号:0124-ZB23362)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0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3 00:00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辅助生产运输业务外包(招标编号:0124-ZB23362),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不含税) | 税率 | 服务质量承诺 | 服务期限承诺 |
1 | 建水县洪鑫物流有限公司 | 6736800.00 | 6% | 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方要求 | 一年 |
2 | 大理天添开鑫劳务有限公司 | 7119000.00 | 6%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一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建水县洪鑫物流有限公司 | 张伟 | / |
2 | 大理天添开鑫劳务有限公司 | 刘锦涛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建水县洪鑫物流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大理天添开鑫劳务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陈东艳,联系电话:13577333739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2-4133338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云铝股份纪委
电话:0871-67455668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七坪
村(兴鹤工业园区西邑片区)
联系人:包 军(技术) 电话:15812147522
张银芳(商务) 电话: 1307871283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陈东艳
电话: 13577333739
电子邮件: dy_chen@chinalco.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