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锡路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0]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XKS13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 | ||||||||||||||||||||||||||||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锡山区,呈南北走向,南起锡虞路,北至江阴界,长约11km,同时对胶阳路~锡虞路段长约1km衔接道路进行改造,快速化总里程约12km。快速路主线对现状新锡路落地高架进行顶升后,连续高架向北上跨锡虞路后折向西顺接凤威路线位,跨越芙蓉一、二、三路及锡北运河后分幅下穿京沪高铁,继续向北采用连续高架上跨老锡沙路、锡太高速、锡沙路、世纪大道、西河头路后落地至江阴界,终点顺接江阴规划长山大道南延。本项目主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km/h,辅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4-6车道,设计速度50?60km/h。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6.18亿元。本标段为XXKS13标段,主线桩号范围K26+537~K28+225,线路长约1.69km,工程南起芙蓉一路,北至老锡沙路,采用主线高架与主线地面相结合+地面辅道的全封闭快速路标准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含主线高架、下穿京沪高铁桩板结构、地面道路、地面桥涵、预留预埋、管线及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等。工程建安费约4.9亿元。高架主线桥采用预制小箱梁,标准跨径30米。航道:跨锡北运河(50+80+50)m悬浇梁。 | ||||||||||||||||||||||||||||
2.1.3 合同估算价:4415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537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1日,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 ||||||||||||||||||||||||||||
2.1.5 其他:本标段工程由无锡市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管理,会同代建单位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发包合同。中标单位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涉铁段须严格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 | ||||||||||||||||||||||||||||
2.2 招标范围:XXKS13标(K26+537~K28+225)的主线高架、下穿京沪高铁桩板结构、地面道路、地面桥涵、预留预埋、管线及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等施工,以及为取得施工许可所需的各项咨询、评估评价、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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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穿越(下穿或上跨)运营铁路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地方涉铁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根据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方涉铁工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确认和营业线施工经验、业绩安全审查意见。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目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 自2021/12/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2/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9/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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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必须满足资质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本项目施工划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XXKS11标、XXKS12标、XXKS13标、XXKS14标、XXKS15标,每个潜在投标人仅能中一个标段,本次招标的标段为XXKS13标。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7: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23:59时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30分 |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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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
招标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441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15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0510-82710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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