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09090076
预算金额9.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养殖场大型洗消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09090076-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养殖场大型洗消中心系统、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0909007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车辆消毒通道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型号:SWD-100L红外线+遥控 全自动加水配药系统、底盘雾化消毒系统,欧洲技术进口品质、雾化通道:16*4.4*5.2,设备房:2*3*2.5(米); 1.304不锈钢杆立杆10条(杆高4.5米,每杆7个扇面广角喷头) 2.机箱 GYPW-JX1450*790*1350 材质:A3石墨钢,不锈钢混合药箱、浮球阀、电控箱、高压出水不锈钢接头、清水出水不锈钢接头等配件,自动水位控制系统。 3.高压喷雾系统 GYPW-100L 高压柱塞泵一体机1台,欧洲技术,全铜线国标,工作电压380V,功率7.5Kw,工作压8—12Mpa,流量60-70L/MIN,工作时间1-3MIN可调。 4.电控系统 GYPW-XT 全系统逻辑控制装置1套;品牌电气元件;地感分析装置1套,可识别车辆进出方向,设置单向消毒与双向消毒模式,系统采用全方位多功能电子保护装置,科学合理分配主机动力,节能高效环保。 5.药液自动配比系统 25:1-250:1原药和水混合的精确调节装置。 6.主机箱进水口出水口配套管件:4分及1寸PPR材质,进、出水口配套管件。 7.喷雾管路DN8*1.0mm、喷雾喷头D3不锈钢喷头座+不锈钢喷头 工业无缝304不锈钢管,含三通,法兰,活接,喷座接头等 8.反光防撞杆 车辆进出两侧安全警示防护 遥控启动系统 地喷专用组件、一体成型减速带 2 273600
2 人员消毒通道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0个喷壶,自动化消毒、智能单向消毒、全方位消毒、电子锁门功能、消毒舒适、不打湿衣服、节约药液、经久耐用,适合6米长*1.5米宽*2米高房体结构。 2 97600
3 车辆烘干中心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柴油加温主机6台、智能控温系统、风道系统、排湿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烘干倒计时系统、一键紧急停止安全系统。 不包括房屋(13米长*5.4米宽*5.2米高)、电线电缆、建筑材料 2 335600
4 热水高压清洗机 其他机械设备 1. 工农业用高压热水清洗机 2. 10米高压软管 3. Ergo 2000 枪把 4. 快速连接 5. 进水接口 6. 普通枪杆 7. 喷嘴 8. 进水软管单向阀 9. 进水过滤器套装(50微米) 10.进口型号MH-5M-210/1110,压力:210 帕,清洗强度:6.1 流量:1110L/H可连续工作:4-6 小时,可调温度:40-150℃, 三柱塞泵,使用功率7.9KW。 2 113000
 合计金额小写: 8198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价款为捌拾壹万玖仟捌佰元人民币整。合同金额小写:¥819800.00元。价款组成见附件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1

车辆消毒通道

新牧源-丹麦力奇

SWD-100L

136800

2

273600

2

人员消毒通道

新牧源-丹麦力奇

超声波雾化+鼓风零压喷雾

48800

2

97600

3

车辆烘干中心

新牧源-丹麦力奇

SWD标准版

167800

2

335600

4

热水高压清洗机

新牧源-丹麦力奇

MH-5M-210/1110

56500

2

113000

合计

8198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项目施工要求:甲方应按乙方系统设备参数要求做好场地和安装设施的准备工作,确保安装条件完全符合乙方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保障乙方施工不受其他第三方的影响和干涉,并提供水电供应保障。

2、项目工期:在确定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满足乙方安装要求后的15天内完成施工。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价款包括设备、系统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除此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88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支行(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104457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

2、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对系统、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3、乙方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系统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甲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6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操作不当、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若因甲方所提供的安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棚架结构、附属设施、水电供应等)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3、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申请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的验收单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质量争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价款包括设备、系统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除此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系统设备参数要求做好场地和安装设施的准备工作,确保安装条件完全符合乙方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保障乙方施工不受其他第三方的影响和干涉,并提供水电供应保障。

3、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对系统、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4、乙方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系统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甲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6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操作不当、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若因甲方所提供的安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棚架结构、附属设施、水电供应等)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7、甲方在项目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后,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支付乙方结算总价款的95,余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一次性付清。

7.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合同实质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责任。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竣工日期竣工,且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情况,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者乙方提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维修、更换、赔偿损失等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9月2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附件和采购文件、乙方承诺、响应文件是本合同的完整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行政中心西二栋301办公室 地址: 长榔路8号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法定代理人: 杨一帆 法定代理人: 刘海林
委托代理人: 周海滨 委托代理人: 刘海斌
电话: 0731-87095885 电话: 0731-84610295
传真: 0731-87095885 传真: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7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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