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155.0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zb20240104
预算金额115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401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55.08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县红农供销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43.47平方米,建设甲寅供销
商业中心大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130.26 平方米(包含一层水泵房)。其中负一
层停车场664.80 平方米,一层商铺618.04平方米,二层超市618.04平方米,三层超市
601.90 平方米,四层超市601.90平方米,五层员工休息室601.90 平方米,六层员工休息
室376.21平方米,七层电梯机房47.47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
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有效期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劳
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范围内承担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
条款)。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
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范围内承担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
条款)。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
效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2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
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
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若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不列入废标条款)。
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办事处(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云
上盛景小区10-2商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
会议室)
七、其他
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40104
1.招标条件
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经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县发改投资备案【2024】026
号文批准建设,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县红农供销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
托,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河县甲寅镇正街。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43.47平方米,建
设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大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130.26平方米(包含一层水泵房)。其
中:负一层停车场664.80 平方米,一层商铺618.04平方米,二层超市618.04平方米,三
层超市601.90平方米,四层超市601.90平方米,五层员工休息室601.90平方米,六层员
工休息室376.21平方米,七层电梯机房47.47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155.08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工程费1135.08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1)本项目
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
理工作;
(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有效期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劳
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范围内承担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
条款)。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
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范围内承担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
条款)。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
效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
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
业。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
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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