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央空调设施维保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2.6万元
招标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柳晓刚15929952281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敏佳1592995228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8
公告正文
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施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问前六个月内任一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问 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从2023年10月1日至开标时间 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 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在文件发售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 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东羊市38号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羊市38号会议室 七、其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东羊市38号 联系人:柳晓刚 电 话:159299522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陕西高速大厦12层 联系人: 李敏佳 电 话: 1592995228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Dy 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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