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SYY2022-GK-077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80000(元) | 杭州道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A座13层1308-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政府采购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政府采购项目 | 按文件要求 | 1 | 180000 | 按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天玲,俞洪伟,赵志新,徐飞龙,吴灿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0571-83807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58号汇通大厦4幢6楼
联系方式:0571-82858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超超
电 话:0571-82858325
附件信息:
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 11.24.doc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 11.24.doc
379.6K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未分开制作。 |
2 | 分包或转包 | (√)B不同意分包。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等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投标人未提供(1)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其他说明: |
5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
6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本项目备份投标文件:不提供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
8 |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35%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结算方式及时间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9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10 | 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 | 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 |
11 | 项目采购类型 |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 |
12 | 评标方法 | 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采购项目 |
1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标项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项 | 1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
设备用途 | |
用于多功能呼吸检查,提供全病程测评一站式服务,包括肺功能检查、呼吸肌力测定、吸入用药评估、呼吸康复、辅助测评分析等五大功能模块。 | |
功能、配置 | |
△ | 具有呼吸检测、呼吸训练、辅助诊断、设备质控、智能预警、定标校准、数据查看、随访记录等一整套功能,完成从筛查、诊断、治疗、康复训练到患者随访测评等一体式全病程管理, 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
△ | 吸入给药有效性定量评估可实现全程多参数量化评估吸入给药质控,可帮助临床分析患者吸入装置有效使用情况以及手口协调性的评估,帮助临床实现在给药治疗环节的量化质控,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
△ | 肺康复训练模块,可进行呼吸肌训练、气道震荡正压呼气训练,帮助患者进行术后恢复训练和呼吸肌训练,保证呼吸道通畅、提高呼吸肌功能,以及促进排痰。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
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一台 | |
智能数据移动终端一个 | |
肺功能检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一套 | |
技术参数 | |
产品标准及认证 | |
产品注册名称:肺功能测定仪; | |
产品注册标准:符合国家肺功能仪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符合ISO26782:2009国际认证; | |
▲ | 产品检测原理:采用压差检测技术原理; |
产品功能参数 | |
▲ | 肺功能检查项目包含:1FVC(用力肺活量):FVC、FEV1、FEV3、FEV6、FEV1/FVC、FEV3/FVC、FEV1/VC Max、PEF、FEF25、FEF50、FEF75、MMEF、VEXP、FET等2呼气指标,3PIF等吸气指标;4VC(肺活量):VC、VT、IRV、ERV、IC等;5MVV(分钟最大通气量):MVV、VT、RR等; |
△ | 呼吸肌力测定:MIP,MEP等; |
△ | 吸入给药评估功能:可结合临床需要,自动设置不同阻力装置,并测量最大吸气流量,平均有效吸气流量,有效吸气时长,有效吸气容积,有效吸气容积占比等指标;可提供标准化吸入装置评估报告; |
肺康复功能:具备肺康复评估,吸气肌训练,震荡正压呼气训练等功能 | |
辅助测评分析功能:支持慢阻肺、哮喘常用标准随访问卷,出具随访测评报告; | |
具有支气管舒张试验功能,可出具舒张试验报告 | |
具有支气管激发试验功能,可出具激发试验报告; | |
可检测呼气、吸气指标,实时显示动态曲线(流量容积曲线、时间容积曲线);具备中国人预计值公式; | |
十寸电容触摸屏设计,方便携带及床旁使用;仪器自带智能语音提示功能,方便患者掌握检查要领 | |
仪器集成蓝牙传输功能,方便不同场景使用 | |
仪器集成WiFi无线传输功能,方便与医院HIS系统对接互联 | |
仪器支持直接连接打印机打印A4报告,方便不同工作场景 | |
仪器集成扫码读取功能,方便临床操作,提高效率 | |
仪器支持容量定标、三流速线性验证 | |
具备自动测量环境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并进行BTPS自动修正功能 | |
仪器具备平衡感应自动检测功能,提高检测质控水平 | |
图形化交互界面设计,测试时有动态流量、呼气时间等实时提醒,方便临床质控 | |
系统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自动质控评级 | |
系统可以根据需求扩展云端多中心研究或临床分级诊疗系统 | |
产品性能指标 | |
用力肺活量( FVC):测量范围: 0 – 10 L;准确性:± 2.5% 或 ± 0.050 L(取较大值)重复性:≤ 2.5% 或 ≤ 0.050 L(取较大值) | |
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测量范围: 0 – 10 L;准确性:± 2.5% 或 ± 0.050 L(取较大值)重复性:≤ 2.5% 或 ≤ 0.050 L(取较大值) | |
慢肺活量(VC):测量范围:0.5 – 8 L准确性:± 3% 或 ± 0.050 L(取较大值)重复性:≤ 3% 或 ≤ 0.050 L(取较大值) | |
呼气峰值流速(PEF):测量范围: 0 - 14L/s ;准确性:± 10%或± 0.17L/s(取较大者);重复性:≤ 5% 或 ≤ 0.15 L/s(取较大值)。 | |
最大分钟通气量(MVV):测量范围:250 L/min;准确性:± 10% 或 ± 15 L/min(取较大值) | |
最大吸气压(MIP):测量范围:-200~0cmH2O;准确性:±3%或者±1cmH2O(取其大者) | |
最大呼气压(MEP):测量范围:-200~0cmH2O;准确性:±3%或者±1cmH2O(取其大者) | |
△ | 仪器测定容量的检测灵敏度≤15ml/s,吸入给药评估功能需经过省级及以上注册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 |
厂家质量体系及服务能力 | |
ISO13485 质量体系认证 | |
售后服务及培训 | |
保修期≥2年(提供厂家及供应商盖章承诺),后维修不收取人工费、差旅费、只收取配件费,同时保修期后维修必须先维修后付款; | |
设备保修期过后,购买全保报价(提供厂家及供应商盖章承诺,报年保修价,不要可扣除,每年不高于设备成交价的6%); |
序号 | 评分内容和标准 | 分值区间 | 主客观分 | |
商务资信(6分) | 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有效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标注签订时间及产品内容等。(以合同为准,否则为无效业绩) | 0-3 | 客观分 |
商务资信(6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的不得分。 | 0-3 | 客观分 |
序号 | 评分内容和标准 | 分值区间 | 主观客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对应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二、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的符合度,技术要求响应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条标注“△ ”指标的扣4 分; 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注“△”指标的扣 1 分;累计扣分最多为40分。 | 0-40 | 客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根据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先进程度、在临床使用效果评分。技术性能先进充分满足临床要求且优化的得5-6分,技术性能较先进满足临床要求得3-4分;技术性能基本满足临床要求的得1-2分;技术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临床要求的得0.5分;存在较大的缺陷、技术性能与临床要求差距较大的得0分。 | 0-6 | 主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维修价格。报价合理维修成本低得3分;报价和维修成本较合理得2分,报价和维修成本一般得1分,无维修报价得0分 | 0-3 | 主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解决方案较合理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差1分,无解决方案得0分; | 0-3 | 主观分 |
技术分(64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3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2,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1分,无备品备件储备得0分。 | 0-3 | 主观分 |
技术分(64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人员配备充足售后服务经验丰富得3分,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一般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售后服务经验差1分,无人员配备得0分。 | 0-3 | 主观分 |
技术分(64分) | 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2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0-2 | 主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得2分,方案合理安排一般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0-2 | 主观分 | |
技术分(64分) | 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0-2 | 客观分 |
价格分 | 价格权值=0.3 | 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4 | |
1.5.1 | |
1.5.2 | |
1.5.3 | |
1.6.7 | |
1.7 | |
1.7.1 | |
1.7.2 | |
2.3.2 | |
2.4.1 | |
2.4.2 | |
2.8 | |
2.12.3 | |
2.12.4 | |
2.16.1 | |
2.16.3 | |
2.20.1 | |
2.20.2 | |
2.22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处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不存在如下情形: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招标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响应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型号(如果有) |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差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年限) |
1 | |||||||
2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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