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3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22022agk00220
预算金额330万元
招标公司交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漫漫0358-3510033
中标公司山西志远新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22022AGK00220
二、项目名称: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 | 总价:3250000(元) | 山西志远新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1141002MA0LGNE99A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 | 6辆 | 430000 | ZBH5081ZYSBJBE6 |
2 | 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 | 2000个 | 335 | 240L/GL2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汉杰,宋彤菊,刘冠奇,杨云峰,史家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交城县
联系方式:0358-260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交城县
联系方式:0358-351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漫漫
电 话:0358-3510033
附件信息:
城建局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doc城建局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doc
291.0K
招标人: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名称: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1411222022AGK00220招标文件项目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
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目录日期:2022年11月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五、开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三、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一、总则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十、询问和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八、服务费七、签订合同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项目概况: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2022年12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采购需求: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最高限价(元):3300000.00预算金额(元):3300000.00项目名称: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411222022AGK00220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30天
售价(元):0方式:在线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三、获取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太原市体育路永利国际中心19层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名称: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358-3510033地址:交城县三角村小区北侧3号门面房名称: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8-2606025地址:交城县县城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话:0358-3510033项目联系人:常漫漫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纸质文件1正2副,纸质文件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归档资料用,开标时密封递交,签章应齐全。 |
3 | 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 | 1.投标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供应商出具的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保证金交纳证明提供投标供应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信用中国”网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注: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9.银行基本开户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1 |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 1.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
4.2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业绩2.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3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4.供货时间安排计划表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5 | 保证金金额 | ①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须在汇款/转账凭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②投标保证金金额:39000.00元;③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退还)④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在招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名称;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6755958351行号:104173307823开户行:中国银行交城支行营业部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享受投标货物或者服务的价格折扣。 |
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1.适用范围总则
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5.1通知的告知5.通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7.4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内以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1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采用电子版提交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9.3.1.2投标人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六位数字的虚拟子账号,填写时只允许填写六位数字,虚拟子账号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3.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若有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3.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
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投标报价9.3.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4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代理机构存档,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14.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投标文件须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4.投标截止时间13.2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13.1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13.投标文件的密封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五、开标15.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代理机构,作为纸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1投标人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7.项目组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3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现场唱标,并让投标人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16.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并在线签到、解密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唱标。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19.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19.组建评标委员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投标人资格审查17.2正常情况下,代理机构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工作。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9.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21.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1.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PDF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4.评审复核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比较与评价
A、有恶意串通的;24.2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E、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26.编写评标报告25.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28.采购项目废标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7.评标过程保密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8.2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30.签订合同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
服务费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31.服务费八、服务费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3.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披露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九、保密和披露
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质疑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4.询问十、询问和质疑
3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5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项目相应股室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5.2、35.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八、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5.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1.1、交货期限:30天1.交货承诺二、货物发运一、项目名称:交城县废弃物品一体化处置项目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1.验收三、验收2.2成交供应商须在发货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成交供应商要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2.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抵货物指定地点,一切运输事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货物发运时间及要求1.2、交货地点: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报价文件中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四、其他要求1.3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1.2最终用户负责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有验收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1.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配置参数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条款,不满足此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条款。1、技术参数要求为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说明:五、采购货物具体参数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参数 |
生活垃圾清运车 | 6 | 辆 | ★底盘发动机功率(kW)≥110排放标准:国六★总质量(kg)≥8250,★车辆外形尺寸宽(mm)≤2200最高车速(km/h)≥100★整备质量(kg)≤5500★额定载质量(kg)≥2500★接近角/离去角(°)≥20/13垃圾箱有效容积 (m³)≥6.8压缩循环时间(s)≤13上料循环时间(s) ≤10油泵排量(ml/r)≥35(大泵)/15(小泵)需设置有推铲结构,布置在垃圾箱内部,在多级液压油缸驱动下沿垃圾箱轨道滑动,完成卸料作业。垃圾箱内腔的关键部位需采用耐腐蚀性强的耐候钢,极限强度高,耐腐蚀能力强,使用寿命长,适用于腐蚀性作业环境。为确保垃圾箱后端面的密封性,防止污水流出,需采用独立锁钩结构,对填装器进行锁紧,垃圾箱后端面与填装器结合面处的密封条始终保持压缩状态,确保填装器与垃圾箱的结合面良好密封性能。并在垃圾箱与填装器之间设置有密封结构,采用特殊橡胶材质,密封性能好,杜绝二次污染。产品垃圾箱左侧和填装器下部需设计有污水箱,污水容纳能力强。需具有填装器盖,能完全遮盖住填装器投料口,消除转运过程中车尾气流扰动造成的垃圾尘屑飞扬现象,同时减少臭气污染,需通过液压油缸驱动填装器盖的打开和关闭。在驾驶室内和填装器尾部需分别安装有作业操控盒,驾驶室内的控制面板可控制推铲卸料和选择操作模式,填装器尾部的作业操控盒则控制压缩机构和上料机构的作业,操作方便;特别是在垃圾填埋场,作业人员无须下车即可完成卸料。填装斗关键部位需采用高硬度耐磨钢,提高产品耐用度。产品需搭载高品质低噪音多路阀,可有效消除换向瞬间的冲击噪音,改善当前垃圾车类产品作业时扰民问题。需采用先进的“CAN总线+专用控制器模式”,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发动机功率输出控制需可通过电气系统实现全自动控制,保证垃圾车在其各作业状态下,发动机能自动选择加速和怠速状态,避免功率损耗和系统发热,能耗低,经济性好。垃圾箱侧面需设有维修安全按钮,防止填装器举升后误操作导致填装器下降威胁到人身安全;产品上装需有报警装置,进行涉及到安全的操作时可报警提示操作人员谨慎操作;垃圾箱上需设有安全撑杆,避免填装器下降伤人;填装器左侧和右侧均需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可使垃圾车压缩机构在任何状态或任何位置停止,保障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产品上需贴有安全标贴,引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 |
铁垃圾桶 | 2000 | 个 | 1、规格:240L镀锌垃圾桶,尺寸约:720*580*1040mm,重量:≥26公斤:采购数量:2000个。2、桶盖:采用镀锌钢材,并能盖严,模压一体成型,无焊接,开关灵活,倒垃圾是靠自重打开,3、桶身:采用镀锌钢材,厚度≥1.2mm,抗压强度高,不易变形,桶身使用模具压制加强筋,增加桶身强度。勾臂挂车处设置≥2.0mm厚的4*4角钢,确保垃圾箱使用过程中易损坏部位的不变形、长寿命。4、桶底:采用镀锌 钢材,厚度≥1.2mm,与桶身采用卷边压制连接,连接强度高,不宜脱离,桶底压制加强筋,增加桶底强度。5、桶轮:本桶两侧采用实心橡胶轮,轮子采用橡胶轮, 轮套弹性插销与轴端肖槽联接,轮子可自由拆卸,轮子直径≥200mm,宽度≥45mm。轮轴采用直径≥20mm,经过镀锌处理,长≥550mm实心钢,强度高、光洁度好、转动灵活。6、最大载荷重量≥200kg。7、全桶外表处理:焊接后进行酸洗、防锈、磷化防腐处理后表面清理干燥后静电整体喷涂、粉末使用户外粉末、经过高温固化后出炉冷却。耐酸,耐碱,耐腐蚀。8、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制桶身颜色及印刷垃圾分类标识和宣传标语。9、桶盖和桶身连接处采用防盗螺丝连接,防止桶盖螺丝松脱和被盗。 |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标准 |
1 | 基本资质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
2 | 基本资质 | 投标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3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4 | 财务报告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5 | 基本资质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公开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基本资质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公开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7 | 基本资质 | 保证金缴纳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基本资质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信用中国”网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
9 | 基本资质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提供投标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投标文件中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4 | 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及供货时间安排计划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投标人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0%-2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若综合评分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无效投标的情形(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商务部分(15分) 专家审核打分 | 得分 |
同类合同案例(15分)同类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在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二 、技术部分(55分) 由专家评定打分 | |
投标货物的安全性、环保性和适用性(10分)1.安全性、环保性、适用性较高 6-10分2.安全性、环保性、适用性一般 3-5分3.安全性、环保性、适用性差 0-2分 | |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10分)1.质量保障措施切实到位 6-10分2.质量保障措施一般 3-5分3.质量保障措施差 0-2分 | |
人员、设备配置(10分)1.人员、设备配置较齐全 6-10分 2.人员、设备配置一般 3-5分3.人员、设备配置差 0-2分 | |
投标人相关服务评价(15分)1.质保期内承诺的服务 优4-5分 一般 3分 差 0-2分2.质保期后的服务价格 优4-5分 一般 3分 差 0-2分3.提供的优惠服务措施 优4-5分 一般 3分 差 0-2分 | |
应急方案(10分)1.方案描述详细 6-10分2.方案描述一般 3-5分3.方案描述差 0-2分 | |
三、价格分(30分)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
地址:甲方(买方):合同各方: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第七部分合同原则条款
帐号:开户银行: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号:
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号:地址:乙方(卖方):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帐号:开户银行:
序号 | 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
合计(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质量标准和要求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2.2交货时间:2.1交货地点: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权利瑕疵担保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验收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包装要求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付款(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8.伴随服务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9.4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7.2.2付款条件:7.2.1付款内容:
期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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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9.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质量保证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2.误期赔偿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履约延误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4.履约保证金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不可抗力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争端的解决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
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6.违约终止合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合同生效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转让和分包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破产终止合同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合同附件19.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乙方:签约各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1.合同修改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响应函……………………………………………………………………………1.投标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资格响应文件目录二〇年月日
9.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保证金交纳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应提交的报价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1.开标一览表…………………………………………………………………………页码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供货时间安排计划表3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2.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1.业绩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投标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资格响应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供应商住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函响应函格式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附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招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E-mail:投标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未成交,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保证金交纳证明招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供应商:(电子签章)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收款单位:
(支票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山西永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无违法记录声明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日期:年月日
九、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二)“信用中国”网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单位:元(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格式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总报价: | (大写) | ||||||
合计总报价: | (小写)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加盖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一、同类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品名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供货时间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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