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福片区榆城路、临河路配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三)
金额
488.0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8.07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1163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金海岸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徐福片区榆城路、滨河路、临河路等海绵城市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已由赣行审备(2021)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徐福片区榆城路、临河路配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徐福片区榆城路、临河路配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2.2标段编号:3207212104200002007001;
2.3交货地点:赣榆区徐福片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5日历天内按计划和要求供货完成;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4880700.00元;
2.7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且达到电网公司接收条件并办理移交。
2.8招标范围:徐福片区榆城路、临河路配电工程的10KV电力电缆的制造、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3C或CQC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6投标人自2020年08月0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90万元及以上电缆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02月-2023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11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品牌推荐
序号
名称
生产企业或品牌
1
10kV电力电缆
江南、中京、远东、上上、华美、驰利、宝胜、熊猫

注:投标时投标人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投标品牌并列表说明(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品牌确认表》),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且与要求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产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投标(招标人书面同意的除外)或未提供品牌确认表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13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取值为:98%。
说明: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金海岸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电 话: 157051907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8-81163376  1835213088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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