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名人故居场馆综合提升项目-商笙伯故居保护利用工程展陈布展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169.8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c-sz2023c030
预算金额169.83万元
招标公司嵊州市商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华军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佳丽0575-83508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商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嵊州市名人故居场馆综合提升项目-商笙伯故居保护利用工程展陈布展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JC-SZ2023C030
四、 采购内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若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若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在职职工担任。
5.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5 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18 日至2023年6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411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商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或未邮寄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携带文件现场报名或先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402437534@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建议顺丰或EMS)的方式寄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411室),接收人:马佳丽,联系电话:0575-83508835。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4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以到账为准)
户 名: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200272639200001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 月7 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411室)。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陈芝
联系电话: 0575-83508835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绍兴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2、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商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华军
联系电话: 13858568204
传真: /
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会展中心北楼
附件信息:
新投标商报名表.doc
0.1 KB
实施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嵊州市名人故居场馆综合提升项目-商笙伯故居保护利用工程展陈布展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JC-SZ2023C030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 金额 | 招标范围 | 备注 |
1 | 嵊州市名人故居场馆综合提升项目-商笙伯故居保护利用工程展陈布展采购项目 | 1项 | 169.83万元(包含设计费 、建安费、设备购置费) | 包括初步设计内容深化、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照明灯具电气安装、展区的展陈布展设计制作、设施设备物料等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 投标最高限价161.338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若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若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在职职工担任。
5.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5 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18 日至2023年6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411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商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或未邮寄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携带文件现场报名或先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402437534@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建议顺丰或EMS)的方式寄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411室),接收人:马佳丽,联系电话:0575-83508835。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4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以到账为准)
户 名: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200272639200001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 月7 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411室)。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陈芝
联系电话: 0575-83508835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绍兴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2、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商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华军
联系电话: 13858568204
传真: /
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会展中心北楼
附件信息:
新投标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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