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郭家湾乡冷棚联建项目 (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围统筹整合〔202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该项目由郭家湾乡梨树甸村、旺水泉村、郭家湾村、榆树林村、松树沟村、羊草沟村6个村联合实施,建设地点选在郭家湾村。
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97167.55平方米(295.75亩), 新建大棚总面积为143881.45平方米,其中: 冷棚210个共143427.36 平方米、分拣棚 1个454.09平方米 ;新建水井3 眼 (深 120m)以及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2 09:00至2022-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鸿福御苑电商园1008 |
邮编: |
/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于大海 |
联系人: | 黄桂平 |
电话: |
151 2861 9799 |
电话: | 1350314563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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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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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7330147111@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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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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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道牌楼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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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0137788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