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新浦培智学校的委托,就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编号:HZCGJZ20170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新浦培智学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海州区滨河新城规划三路以北,规划八路以东地块;
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2000M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标时备查)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开标时备查)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7年5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有效注册证书原件,开标时备查)
4、申请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7年5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洲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04室)
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1份。
3、其它事项
(1)投标申请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投标。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8月22日8时30分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
接收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评标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光明支行
开户帐号:1125 0188 0000 66143
财务联系人:江工
财务联系电话:0518-85106903、15961377728
投标保证金限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96135725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弘瑞楼805室
联 系 人:季 工 电话:0518-85106903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附件一:
竞标报名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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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
项目编号 |
HZCGJZ2017027 |
竞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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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竞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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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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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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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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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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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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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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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8月11日18:00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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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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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采购人将投标人在2017年8月11日18:00之前递交本“竞标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件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及相关证件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采购人以后将拒绝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