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DZX-HW-2022-0393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单位信息
包1: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省康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1号楼13层1311号
中标金额:34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 包1:1套血液成分分离机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包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1: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包1: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包1:质保期:6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柳、冯福领、张伟敏、申志扬、马凤莲(采购人代表)
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电话:0371-89905606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璐、刘玉冬
电 话:0371-85967760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