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地址: | 市级·包河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2-31 13:34:29 |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Z00346
项目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2894.9028万元,其中:第1包:465.8792 万元/年;第2包:484.9108 万元/年;第3包:520.3108 万元/年;第4包: 458.0716万元/年;第5包:457.2768 万元/年;第6包:508.4536 万元/年
最高限价:第1包:465.8792 万元/年;第2包:484.9108 万元/年;第3包:520.3108 万元/年;第4包: 458.0716万元/年;第5包:457.2768 万元/年;第6包:508.4536 万元/年
采购需求: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等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1日09:00至2022年1月11日17:0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3、66220387。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东南角滨湖创业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1—6335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5层
联系方法:0551-66220393、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3、66220387
滨湖新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手册2021.12.30-定稿.pdf 2021ABBFZ00346-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ABBFZ00346
原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Z00346
项目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滨湖新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手册2021.12.30-定稿”有修改,具体详见本次答疑附件,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及下载,并以本次发放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东南角滨湖创业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1—6335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66220393、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3、66220387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
滨湖新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手册2022.1.19.pdf 2021ABBFZ00346-更正公告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ABBFZ00346
原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Z00346
项目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项目养护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且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我单位有个绿化养护项目其中籽播花卉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是否符合该项目的要求?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中不包含籽播花卉。
2、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车辆及相关设备配备情况:“2、洒水车或冲洗车(总质量≥18000KG,不接受改装车)两辆: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 2 分,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若我司提供的车辆设备是洒水车(总质量≥18000KG,不接受改装车),但发票名称是写绿化喷洒车,绿化喷洒车跟洒水车或冲洗车功能一致,可否得分?
答:洒水车和绿化喷洒车属于同类车辆予以认可,但抑尘车不予认可。
3、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项目养护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且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若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工程类业绩或苗木采购类业绩(合同内容包含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养护内容),可否得分?
答:合同内容包含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养护内容,予以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项目养护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且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
①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我单位提供的绿化养护项目包含“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请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证明及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该项目包含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的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②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我单位承建的“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施工业绩,面积≥3000 ㎡,且已履约完成。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该项目包含面积≥3000㎡“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的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①予以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本项目要求为养护业绩,仅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5、 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项目养护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且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
我单位提供的道路花卉施工养护一体化的业绩,合同中表明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有养护期限 2 年。该业绩作为此小项业绩是否认可?
答:道路花卉施工养护一体化的业绩予以认可,但该业绩须满足该小项业绩的评审要素。
6、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荣誉要求:“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或优秀单位或优秀企业奖项(或荣誉)或安全生产方面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县区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我单位提供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明星企业”和绿化养护“优胜单位”是否认可?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7、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荣誉要求:“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类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县区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9 分。”
①我单位获得由直辖市(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颁发的养护类奖项(或荣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所有直辖市不单列地级市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行政机构,请问直辖市下辖的区级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养护类奖项计分属于省级养护类奖项(或荣誉)计分;还是地市级养护类奖项(或荣誉)计分?
②我单位获得由地级市下辖的县级市(如合肥市下辖的巢湖市)颁发的养护类奖项(或荣誉),属于地市级养护类奖项(或荣誉);还是县区级养护类奖项(或荣誉)计分?
答:①直辖市下辖的区级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按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计分; ②地级市下辖的县级市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按县区级奖项(或荣誉)计分。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荣誉要求:“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或优秀单位或优秀企业奖项(或荣誉)或安全生产方面 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县区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
①我单位获得由直辖市(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或优秀单位或优秀企业奖项(或荣誉)或安全生产方面奖项(或荣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所有直辖市不单列地级市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行政机构,请问直辖市下辖的区级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上述奖项(或荣誉),属于省级奖项(或荣誉);还是地市级奖项(或荣誉)计分?
②我单位获得由地级市下辖的县级市(如合肥市下辖的巢湖市)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或优秀单位或优秀企业奖项(或荣誉)或安全生产方面奖项(或荣誉)的计分,属于地市级奖项(或荣誉);还是县区级奖项(或荣誉)的计分?
答:①直辖市下辖的区级人民政府(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按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计分; ②地级市下辖的县级市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按县区级奖项(或荣誉)计分。
9、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面积≥3000 ㎡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项目养护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且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
我公司承担的道路绿化养护中包含“道路草花”或“宿根花卉”等内容面积≥3000 ㎡,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10、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属于农、林、牧、渔业,根据标准划分:营业收入<5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0 万元≤营业收 入<5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0000 万元≤营业收入属于大型企业。我公司营业收入≥ 500 万元,但我司在小微企业名录里查询为小型。
我公司在填写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时该如何填写?
答: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第14、15条内容。
1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车辆及相关设备配备情况:“2、洒水车或冲洗车(总质量≥18000KG,不接受改装车)两辆: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 分;本小项满分4分。”我单位提供总质量≥18000KG的多功能抑尘车是否可认定为冲洗车?
答:多功能抑尘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认可。
12、问: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第三章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合肥市滨湖新区实行“市建区管”模式,每年都有大量园林绿化移交,本项目拟招标 6 家中标人对滨湖新区道路绿化进行专业化养护。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滨湖新区道路绿化专业化养护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应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请问招标文件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是否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调整?
答: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第14、15条内容。
13、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详细审查中车辆及相关设备配备情况:“4、12米及以上或总质量≥5500Kg的高空作业车(不接受改装车)一辆:自有车辆得2分,租赁车辆得1 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3)上述所有车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车辆的相应总质量、高度(仅针对高空作业车),若无法体现,须另附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应提供什么样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认可?
答:本评分项不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高空作业车提供总质量或高度满足其中之一的条件即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14、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现更正为: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现更正为: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东南角滨湖创业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1—6335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66220393、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3、66220387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2021ABBFZ00346-更正公告-1.pdf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
项目编号: 2021ABBFZ00346
二、项目名称: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中标人名称: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夏一街11号221房222房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伍拾玖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叁角(¥4591737.30元)
第2包:
中标人名称: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142房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柒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肆元捌分(¥4776264.08元)
第3包:
中标人名称: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壹拾柒元陆角叁分(¥5145317.63元)
第4包:
中标人名称:北京市首发天人生态景观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交道镇丁各庄村西107国道内京石路服务区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伍拾壹万柒仟玖佰贰拾陆元伍角玖分(¥4517926.59元)
第5包:
中标人名称:博景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伍拾壹万柒仟玖佰贰拾陆元伍角玖分(¥4517926.59元)
第6包:
中标人名称:绿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556号天玥中心1幢1-办1202-1205、1216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万元零壹分(¥5000000.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长乔,师林,黎胜,赵芳,孙贤能,张剑,丁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第1包金额:34987元;第2包金额:36168元;第3包金额:38123元;第4包金额:34515元;第5包金额:34515元;第6包金额:3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427【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2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东南角滨湖创业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1-6335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法:0551-66220393、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3、66220387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