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茂土交网挂示〔2024〕4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卢先生0668-2288783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茂土交网挂示〔2024〕42号)
茂土交网挂示〔2024〕42号      2024年12月2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金塘镇MNJT-48地块 宗地总面积:  5.088148公顷 宗地坐落:  金塘镇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殡葬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6791万元 受让单位:  茂名市金凤山纪念园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  趣园小区HDQY-04地块 宗地总面积:  7.246268公顷 宗地坐落:  趣园小区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67103万元 受让单位:  茂名市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受茂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竞得人负责雅园小区HDYY-34-01安置物业地块的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工作并配合实施拆迁工作;为加快项目安置物业建设,竞得人须在本宗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雅园小区HDYY-34-01安置物业地块80%以上村民的拆迁协议签订工作。否则,竞得人需以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扣减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作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土地成交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此外,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2)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受茂名市人民政府委托,根据《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石鳌塘社区坡塘经济合作社整村搬迁改造项目改造方案》(以下简称“改造方案”)明确的拆迁标准,负责支付本宗出让土地及雅园小区HDYY-34-01安置物业地块的拆迁费用。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石鳌塘社区坡塘经济合作社安置人口数量截止日期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第180天。 (3)竞得人应根据《HDYY-34-01地块规划条件》的要求在该地块上建设安置物业(用地面积21016.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6237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的建筑面积为963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为1212平方米、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为18725平方米),安置物业需在HDYY-34-01地块实际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若超过该地块动工之日起三年仍无法竣工的,则竞得人需按照标准向安置区群众支付安置补偿费用(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竞得人须保证安置物业的建设工程进度(深挖地下室、达到正负零、主体封顶等)不得晚于本宗出让土地的建设工程进度(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否则出让人有权暂停竞得人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并以安置物业补偿价款为基数、土地成交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比例按日计收竞得人的违约金; 安置物业全部封顶前,竞得人不得申请本宗出让土地首期开发范围的竣工验收;此条款由市“三旧”办及市住建局联合监管(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交付则相应顺延)。 若竞得人出现资金困难等问题(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无法如期交付安置物业时,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优先处置竞得人本宗土地的相关资产,优先用于安置物业的建设。 (4)竞得人需在签订本宗地出让合同前与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协商签订《关于收回HDYY-34-01地块安置物业补偿包干协议书》;若因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或直接拒绝签署《关于收回HDYY-34-01地块安置物业补偿包干协议书》的,或因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安置物业无法如期交付的,则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5)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第279号第三十条及《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规﹝2023﹞5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得人需在地块成交后主动配合茂南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并将其作为签订出让合同附件。 (6)竞买申请人可到本中心现场查阅改造方案。 (7)竞得人须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通知》履行“交房即发证”的主体责任。 (8)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的竞买申请。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2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3楼
  邮政编码:525000
  联 系 人:卢先生、邓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88783、2289355
  电子邮件:/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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