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古井塑料托盘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8.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新乡市三川塑业有限公司4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古井塑料托盘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8

招标人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徽古井塑料托盘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9年6月17日下午14:00整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技术标(20分)、商务标(80分),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排序前两名的为拟中标候选单位。

中标候选人

标的一:80cm*100cm川字网格托盘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三川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9000.00元

综合得分:95.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润豪托盘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8000.00元

综合得分:91.21分

标的二:120cm*100cm双面网格托盘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鑫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58400.00元

综合得分:95.8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巨力特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0000.00元

综合得分:94.52分

公示时间

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0日

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古井集团官网(http://www.gujing.com)、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ujinggong.cn/custom)上发布。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68402 0558-3031153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徽古井塑料托盘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9年6月17日下午14:00整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技术标(20分)、商务标(80分),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排序前两名的为拟中标候选单位。

中标候选人

标的一:80cm*100cm川字网格托盘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三川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9000.00元

综合得分:95.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润豪托盘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8000.00元

综合得分:91.21分

标的二:120cm*100cm双面网格托盘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鑫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58400.00元

综合得分:95.8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巨力特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0000.00元

综合得分:94.52分

公示时间

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0日

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古井集团官网(http://www.gujing.com)、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ujinggong.cn/custom)上发布。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68402 0558-3031153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