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34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933-383100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倩0933-3628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ZTH-PLLT2022310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0-11 17: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0-14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001 ZZTH-PLLT2023102 工程-施工 603454.0(元)

公告内容
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交通运输局以灵交复【20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资金来源为东西部社会帮扶捐赠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路线起终点及主要控制点
蒲窝镇青山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道路及雨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路线全长 0.5公里,其中主线长120米,支线1长110米,支线2长110米,支线3长80米,支线4长80米;主线路基宽6.0米,路面宽5.0米,支线1路基宽5.0米,路面宽4.0米,支线2路基宽5.0米,路面宽4.0米;支线3路基宽5.0米,路面宽4.0米,支线4路基宽5.0米,路面宽4.0米。
(二)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 (II类)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
路面结构:对软土地及进行换填处理后铺设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
主要工程量
(一) 路基路面
1、路基挖土方2228立方米、利用土方填筑286立方米、60cm厚10%灰土换填1650立方米、现浇C20混凝土边沟565米/73.79立方米、现浇 C20混凝土盖板边沟135米/36.45立方米、16cm 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2831.8平方米、18cm厚C30 水泥混凝土面层2331.8平方米、培土路肩75.08立方米。
(二)交通安全设施
该工程共设计平面交叉1处,道口标志4根。
3.招标控制价:603454.00元。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东西部社会帮扶捐赠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建工程项目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建造师。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本次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资质审核:(1)第一信封: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第一信封评标办法所包含的内容,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2)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三名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环节(第二信封)(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3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中载明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选择第一信封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
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ZZTH-PLLT20230102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正宇酒店停车场北楼004号商铺),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 PDF 存储1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蒲窝镇街道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933-383100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1004室
联系人:于  倩
联系方式:0933-3628069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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