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颅脑手术头架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Y05-W3052)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05-w3052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颅脑手术头架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Y05-W3052)
一、     项目名称:颅脑手术头架
二、     项目编号:2023-JY05-W3052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颅脑手术头架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4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特种设备管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报价供应商为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六)报价企业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至 7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谈判文件的方式发售。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910809010@163.com。纸质谈判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报价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四)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1.  本项目(脱密项目)采取线上发送方式。
2.  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5910809010@163.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2 日8时30分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 日9时30分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四)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价时如授权代表前来,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谈判时间、地点
(一)    谈判时间:2023年 8 月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    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静/胡仲铭
办公电话:010-63290362、010-63290361
移动电话:15910809010、13581875882
传    真:010-6329036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
十、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56729转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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