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准格尔旗暖水集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506011506003958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乾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准格尔旗暖水集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准格尔旗暖水集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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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乾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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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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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准格尔旗暖水集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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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G15060115060039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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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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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G150601150600395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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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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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2年9月23日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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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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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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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是;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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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准格尔旗暖水集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二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P9中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形式,但应当符合银监会、银行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相关凭证具备法律效力。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修改为:“……也可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电子担保保函形式,但应当符合银监会、银行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相关凭证具备法律效力。……” 2、将招标文件P146工程唱标单中的最后一行“投标人现场确认(签字):”删除。 3、将招标文件P103中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修改为:“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除按照铁路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朔铁路集团现行规定处理。” 4、将招标文件P18中10.4电子招标投标基本规定第5条修改为“不适用”。 5、因清单部分编号数量及单位发生变更,现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变更,各潜在投标人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随本澄清变更说明提供部分补充图纸,各潜在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查看。 7、施工总承包标段、监理标段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0月08日09:30变更为2022年10月09日09:30。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内蒙古乾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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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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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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