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1996.4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96.4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桂至15025170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县城西侧云鹤镇鹤阳西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北,原木材市场和石材加工腾退场地的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成品展销厅4幢1层,建筑面积2898.97平方米;成品仓库1幢1层,建筑面积3284.22平方米;公厕1幢1层,建筑面积68.62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3-17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413367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冬彦
办公电话: 1512506902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何桂至
办公电话: 15025170086 移动电话: 150251700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300175001001
标段名称: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3-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4-11 09:00
开标地点: 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96.44382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位于县城西侧云鹤镇鹤阳西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北,原木材市场和石材加工腾退场地的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成品展销厅4幢1层,建筑面积2898.97平方米;成品仓库1幢1层,建筑面积3284.22平方米;公厕1幢1层,建筑面积68.62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建设。(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4-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pdf2023-03-16 14:57:32
2招标公告.pdf2023-03-16 14:57:3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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