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浃江南段阻水堵点金家桥拓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ZB(2024)-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浃江南段阻水堵点金家桥拓宽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94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项目建设规模:现状阻水桥梁拆除并于现状桥梁北侧新建桥梁1座,新建桥梁规模为5跨×20m,桥面总宽度8.0m,净宽7.0m。桥梁上部采用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钢筋砼桩柱式桥台(桥墩),桥梁两侧配套接坡道路。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2.2招标控制价:487287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以及按规范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其它义务。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图设计,招标图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
2.6标段划分:1 个。
2.7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资格要求: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之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5.231.208.154:8060/xzjsgc/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戎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巴敬文
联系电话:0574-8839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