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租赁权拍卖项目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租赁权拍卖项目
金额
1630.62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三至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临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对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3~5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2.租赁周期:3~5年。(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期限为准) 3.交付标准:按照房屋现状毛坯拍卖。 4.拍卖成交价是“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1年期的租赁价格。 5.前三年为固定年租金,从第四年开始租金在前一年年租金基础上每年租金递增3%,即第四年租金=前一年租金×(1+3%),以此类推。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携带有效证件(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章等相关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前交纳相应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本项目部分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竞买人取得使用权后,房屋用途为商业经营用房,但不得经营以下项目: (1)销售或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以及发生噪声、震动、环境污染等经营项目。 (2)KTV、歌舞厅、足疗店等大型娱乐项目。 (3)食品、物品等大型现场加工制作项目。 (4)具有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场所以及其他不得经营违背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项目。 (5)车辆维修、保养等容易产生污染或噪音的项目,以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活动的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业。 3.竞买人对商铺的任何装修操作须向业主单位报批。竞买人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类。原则上竞买人不得将商铺进行转让或转租。 4.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5.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我公司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即成为临沂北站南广场商铺承租人。在收到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承租人与委托方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签署等事项。 该合同以委托方提供给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为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上签字确认,视为承租人同意上述租赁合同的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 6.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予以复核测量。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的土建、面积、设施设备及配套现状,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改造和维修的责任及费用。 7.相关政府机关及主管部门,法律规范性文件等对经营场所的房屋有要求的,竞买人应提前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出租房屋能够满足竞买人租赁用途的相关具体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8.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租赁以及因租赁事宜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买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和垃圾清运费、燃气费、供暖费以及其他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应保证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所经营项目应根据房屋目前现状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对于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与竞买人经营相关的各项审批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提前对租赁房屋是否满足上述要求进行查勘。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应自行负责相关审批办理事宜,不得以拍卖标的不符合预期经营用途目的为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联系电话:0539-2960123 2961222 13305391322 招商电话:0539-8667909 公司地址: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中心D座1503室 山东景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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