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717.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锡水农【2024】1号
预算金额717.17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仓小岭159061725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批复 锡水农【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以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保土耕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措施面积2.60平方公里,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8.6平方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2.67千米,清淤塘1座,栽植灌木2287株,铺植草皮1.5公顷,保土耕作260公顷等。工程总投资金额:857.93万元。总工期:12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预算约为718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自2019年4月1日后完(竣)工验收、景观绿化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工程完(竣)工验收单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完工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水利工程(即除了景观绿化还含有其他专业),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金额组成明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库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中,证明该业绩中包含工程额≥3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并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 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 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5)项目部成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 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 (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18/10/26/2638857.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投标工具费。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717.1753 万元。
7.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石路1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0510-837962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5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仓小岭、倪倩
电    话: 15906172524
传    真: 0510-81025200
电子邮件: 723551941@qq.com
11.备注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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