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af-zb-2023034
预算金额49.94万元
招标公司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邹靖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13887322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YNAF-ZB-202303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99413.18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新
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或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
债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3.6 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
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53 c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 F04 幢
二楼)
七、其他
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云南安峰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
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AF-ZB-2023034
2.项目名称: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资金:499413.18元
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99413.18元
6.建设规模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具体内容详
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 0∩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或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
债表)及审计报告,2022 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3.6 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一楼)。
3.方式:现场获取并携带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 幢二楼)。
六、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新哨镇
联系人: 邹靖超
电 话:13095260078
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罗工
电 话:138873223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新哨镇
联系人:邹靖超
电 话:13095260078
电子邮件:13095260078@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 罗钦月
电 话: 13887322336
电子邮件: 18718042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夕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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