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神东电力店塔电厂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扩建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7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神东电力店塔电厂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扩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电力店塔电厂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扩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55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55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丽娜 电话:010-57337288
邮箱:120318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神东电力店塔电厂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扩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55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55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西光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76.000000 | 948.7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赣)JZ安许证字[2020]010049、2026年02月08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湘)JZ安许证字 (2017)000356、2026年08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采制化智能管控系统改造项目、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1月 2、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采制样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 3、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4、内蒙古上湾电厂2022年燃料采制输存智能化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2023年2月 5、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燃料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7月 | 1、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物料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020.12 2、蒙泰东胜二期2*66万千瓦项目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鄂尔多斯市北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5 3、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1.3 4、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含化验)、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1.9 5、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600MW机组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采制样)EPC施工总承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1.7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丽娜 电话:010-57337288
邮箱:120318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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