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永明关于个险、银保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我司“关于个险、银保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项目的采购申请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进一步推动个险渠道、银保渠道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持续稳定、健康的销售队伍。现根据业务部门新基本法内容对渠道销管系统进行二次开发。
(一)银保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内容:(1)新增3个功能: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指标审核、绩效提奖比例上限设置。(2) 针对所有职级新增一套健康险维持考核计算。(3)新增见习金融服务专员职级一套晋升考核计算。(4)新增主管健康险筹备期考核和筹备期延长逻辑。(5)新增银行理财经理活动率指标逻辑调整。(6)考核审核功能优化,纳入健康险考核结果处理以及特批逻辑优化。(7)新增健康险考核结果表。(8)针对正式考核调整功能点修改对应的预警考核。(9)提奖比例导入优化。(10)个险销管系统考核信息对接光速保系统。
(二)个险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内容:(1)取消高客专家团险基本法,取消业务职级序列,并支持此类代理人进行新基本法套转。(2)新增4个功能:新人津贴基数设置、新人津贴基数审核、有效人力标准设置、有效人力标准审核。(3)调整8个正式佣金项目计算逻辑。 (4)调整8个实时预警佣金项目计算逻辑。(5)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取消业务序列职级。(6)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优化2个考核计算指标。(7)正式佣金和预警佣金以及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结果表优化。(8)对接光速保佣金接口调整。(9)配合BI系统佣金、人力等报表逻辑编辑支持。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具有保险行业渠道销售管理系统的实施及运维管理的案例;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ru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石蕊;联系电话:1580165431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邀请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1.1-项目报名表.docx
我司“关于个险、银保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项目的采购申请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进一步推动个险渠道、银保渠道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持续稳定、健康的销售队伍。现根据业务部门新基本法内容对渠道销管系统进行二次开发。
(一)银保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内容:(1)新增3个功能: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指标审核、绩效提奖比例上限设置。(2) 针对所有职级新增一套健康险维持考核计算。(3)新增见习金融服务专员职级一套晋升考核计算。(4)新增主管健康险筹备期考核和筹备期延长逻辑。(5)新增银行理财经理活动率指标逻辑调整。(6)考核审核功能优化,纳入健康险考核结果处理以及特批逻辑优化。(7)新增健康险考核结果表。(8)针对正式考核调整功能点修改对应的预警考核。(9)提奖比例导入优化。(10)个险销管系统考核信息对接光速保系统。
(二)个险渠道基本法系统改造内容:(1)取消高客专家团险基本法,取消业务职级序列,并支持此类代理人进行新基本法套转。(2)新增4个功能:新人津贴基数设置、新人津贴基数审核、有效人力标准设置、有效人力标准审核。(3)调整8个正式佣金项目计算逻辑。 (4)调整8个实时预警佣金项目计算逻辑。(5)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取消业务序列职级。(6)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优化2个考核计算指标。(7)正式佣金和预警佣金以及正式考核和预警考核结果表优化。(8)对接光速保佣金接口调整。(9)配合BI系统佣金、人力等报表逻辑编辑支持。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具有保险行业渠道销售管理系统的实施及运维管理的案例;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ru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石蕊;联系电话:1580165431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邀请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1.1-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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