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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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27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长约24.3公里,共设置大桥1448米/5座,中桥328米/4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其中1座为复合型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450米/10座,通道33道,天桥2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1条,监控通讯分中心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段至京港澳高速段合址建设。
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工作内容止。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09:00 至 2024-1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杰周 电话:0316-21190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6-2122711 电子邮箱:lfsjgl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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