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10810000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72108100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一期工程项目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7月2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2】4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东、昌圩路南侧; 2.1.2、建设内容: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共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963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8736平方米、地下约109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会议中心,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0847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0525平方米、地下约322平方米);2、行政综合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6347平方米;3、艺体馆,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5854平方米;4、教学楼,地上两栋建筑,均四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7028平方米、8063平方米;5、实验楼,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13411平方米;6、食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7071平方米;7、教师公寓,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126平方米;8、学生宿舍楼,地上两栋建筑,均为五层,建筑面积分别约 8493平方米;9、阶梯教室,地上3栋建筑,均为一层,建筑面积分别约为 295平方米、295 平方米、395 平方米;10、连廊、变电所、门卫等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9340平方米;11、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约10580平方米;12、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运动场、风雨操场、绿化、室外管网等室外公辅工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图纸。 2.1.3、最高限价:55800万元, 其中:勘察设计费用投标限价 450 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5535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主要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内容。 2.2.1、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的详勘,各阶段所有专业图纸设计及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校园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配套用房及设施的土建(含桩基)、安装(水电、消防、智能化等)、室内精装修、外装饰、幕墙深化、暖通空调、电梯、充电桩、厨房专项、绿色建筑、标识导视系统、基坑支护、钢结构工程、市政环网柜(不含)至红线以内的开闭所变电所、人防等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以及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广场、操场、停车场、亮化工程、海绵城市、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室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2、绿化及绿化土的施工,由中标单位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进行单独招标。 2.2.3、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包含商住楼、工业厂房等)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6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评分定标法。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二、定标方案 评分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因素和得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名。 1、企业资质(3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资质情况进行评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30分,一级资质得20分,二级资质得10分。 2、企业营业收入(3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主营业收入情况进行评分,年主营业收入300亿元及以上得30分,200-300(不含300)亿元得20分,100-200(不含200)亿元得10分,100(不含100)亿元以下得5分。(资产负债率高于95%的,此项不得分。) (注:主营业收入和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3、工程奖项(20分):2017年7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企业获得鲁班奖的,有一个奖项得5分;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奖项得4分。最高得20分。 4、价格因素(2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履约风险评估:招标人可对存在经济纠纷、经营异常、履约评价不佳等影响合同履约的投标人进行评估,有权否决存在履约风险的投标。 6、若有最终总分相同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确定单位排序: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以投标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所列的主营业收入大的企业优于主营业收入小的企业。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企业的上述评分因素进行评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1、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教育局 2、招标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810989 3、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392577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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