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j-0871-2023096
预算金额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0871-202309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项目设计
丶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内改造设计面积约395平米,设计改造要求设1
间I级负压手术室、1间负压ICU(2床位)、洁净走廊、污物走廊、医生走廊、
无菌辅助用房(物品间、设备间等)、生活区辅助用房(卫生间、值班室、医
生办公室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项目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项目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在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由拟承担施工总承包的单
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
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计划实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
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项目
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验室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室内改造设计面积约395平米,设计改造要求设1间I级负压手术室、1间负压ICU
(2床位)、洁净走廊、污物走廊、医生走廊、无菌辅助用房(物品间、设备间
等)、生活区辅助用房(卫生间、值班室、医生办公室等)。
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1.3 建设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2.2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385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手术实
验室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
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内容,具体包括:
(1)设计: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
算)、专业工程深化设计、编制竣工图、施工阶段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
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和服务、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配合
工作。
(2)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各类材
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无影手术灯、麻醉吊塔、综合医疗柱不在本次
招标范围)、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办证
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人员培训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
(3)施工: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内容。
(4)EPC实施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
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专
业分包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管理、配合、协调等工作;完成各阶段的资料档案
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
满足业主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专业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发包
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并达到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在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由拟承担施工总承包的单
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设计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
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到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95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871-65324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
联系人: 杨工、肖工
电 话: 0871-6330580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附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
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
书。拟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1)项要求;拟承担施工总承包的联
合体成员应满足第(2)项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最近连续3年(指2020~2022年度)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
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
求:
1.
职称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下列工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
②一级或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
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
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的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
3.
兼任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
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4.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时
间为准,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2)业缋类型及数量要求:只须符合下列①~④情形之一
①1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②1个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③1个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④)1个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手术室或ICU。
工程规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为合
同金额不小于27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80平米,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设计项
目负责人业绩为工程总投资不小于270万元。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
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监理业务手册(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提供的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当上述资料
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业绩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项
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
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
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复印件,设计业绩的
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拟派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名字的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
位的个人业绩】
B.设计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职称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一级或二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不作限制。
(2)业绩类型及数量要求:只须符合下列①~③情形之一
①1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②1个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
③1个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手术室或ICU。
工程规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为合同金
额不小于27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80平米,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工程总
投资不小于270万元。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
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
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若提供的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当上述资
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
负责人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
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
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
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复印件,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
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字的不予
认可。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
C.施工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职称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
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的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不作限制。
(2)业绩类型及数量要求:只须符合下列①~③情形之一
①1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②1个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
③1个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手术室或ICU。
工程规模:合同金额不小于27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80万平米。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缋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
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时: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若提供的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当上述资
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业绩
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拟派施工负责人名字的不予认可。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
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
D.施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E.设计专业负责人最低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或二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或二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
师(供配电)且在本单位注册。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在本单位注册。
(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各
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造价工程
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1.此表为投标人配置“设计专业负责人”最低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各设计专业负责人。
F.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1)施工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团,岗位要求:专职囡 ;
(2)安全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园,岗位要求:专职团;
(3)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团,岗位要求:专职园
;
;
(4)标准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否团,岗位要求:兼职团
(5)材料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园,岗位要求:专职囤 ;
(6)机械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团,岗位要求:专职团;
(7)劳务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否团,岗位要求:兼职团;
(8)资料员,1人,岗位资格要求:是团,岗位要求:专职团;
注:1.“岗位资格要求”栏须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口”内打“√”。
2.“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口”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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