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致诚微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山致诚微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致诚微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乡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致诚微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显影辊、充电辊和转印辊生产,年产显影辊700万支、充电辊200万支、转印辊100万支。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配料和投料粉尘(颗粒物、碳黑尘),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表面UV照射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密炼、开炼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喷涂、烘烤工序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致诚微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