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场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dbccc-2023-h1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麻玉婷15001710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3 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场建 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DBCCC-2023-H1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3 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场建设网 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件一:1117.6 万元;包件二:354.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华三网络设备; (002)包件二:华为网络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件一:华三网络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 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559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559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公司须持有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
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002 包件二:华为网络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 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178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78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公司须持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第七章 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委托,对其 2023 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场建 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PDBCCC-2023-H12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3 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 场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2 本次招标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为支撑 2023 年业务系统建设网络资源需求,保障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提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络质量及业务体验,同时配合完成绿谷大厦职场办公场地配套的 网络建设,故开展 2023 年网络扩容及绿谷大厦职场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包件一:华三网络设备
包件二:华为网络设备
2.3 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4 投标限价:
包件一:1117.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包件二:354.4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2.5 招标项目的性质:货物类招标。
2.6 项目服务时间:
包件一:供货期:30 个自然日内,原厂维保服务 6 年
包件二:供货期:30 个自然日内,原厂维保服务 6 年
二、 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包件一:华三网络设备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 需满 3 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559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559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公司须持有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包件二:华为网络设备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 需满 3 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178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78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公司须持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
包件一:华三网络设备
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4.1 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 2022 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从任意 1 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4.3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4 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6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 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7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8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9 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559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559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公司须持有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需 承诺投标时把正本的的授权函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1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包件二:华为网络设备
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4.1 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 2022 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从任意 1 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4.3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4 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6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
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7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8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9 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 178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78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公司须持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需承 诺投标时把正本的的授权函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1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得包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包括芯片、闪存、存储设备和传感器等;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仍需装订在 投标文件中。
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未在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包件一、包件二)
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1、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 预报名单位将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报名资料盖章后的 PDF 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gangwangfang@163.com.)。
(2)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拟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同时报名二个 包件,也可以只报名一个包件。
(3) 经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招标文件费 605 元/包件。
如公司对公转账有困难可以选择被授权人对公转账,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名费售后不退。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上述邮箱。
账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龙茗路支行
帐 号:98030154740003395
(4) 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麻玉婷 、李侃欣 电话:15001710869、19921042361
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形式:书面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hugangwangfang@163.com
3、 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递交方式:
金额:包件一:83000 元;
包件二:37000 元
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7 日,下午 16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龙茗路支行
帐 号:98030154740003395
备注“23-PT045-0136 投标保证金”
(此编号为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审核编号)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适用于包件一、包件二)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
六、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88 号 9 楼
七、 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蜚蓉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人行入口)2358 号 7 楼(车行入口)招标工程师:王方
联系人:麻玉婷、李侃欣
联系电话:15001710869、19921042361
八、 发布公共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2023 年 9 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 址:浦东南路 588 号 9 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387849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斜土路 2364 号 8 楼
联 系 人: 麻玉婷
电 话: 15001710869
电子邮件: hugangwangfa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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