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单元整体送排风系统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1-30 18:13:50
我公司受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委托,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泡沫单元整体送排风系统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20054/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吉林省禹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否决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第五章中的要求 | 满足第五章全部要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格鼎机电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否决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投标报价 |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不合格 |
2 | 第五章中的要求 | 满足第五章全部要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沈阳科英斯通实业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否决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第五章中的要求 | 满足第五章全部要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四:吉林省格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否决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合格投标人数量 | 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个 | 不合格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冯蕊
电话:8186867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