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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高新区经贸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2406-340161-04-01-693463
1.4 招标人: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39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4BFFGZ0139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D栋。利用D栋建筑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78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1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气安全检测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等。
2.7 合同估算价:4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拟利用D栋建筑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78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1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气安全检测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等。建成后,将具备对高端医疗器械、影像类、体外诊断IVD等器械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包括电器安全检测(电气、机械、温度等),环境检测(气候环境、机械环境、防淋、防尘等),性能检测(光学器械、放射器械、超声器械、康复辅助类器械等),医用软件、磁共振器械、植入器械等检测方向。改扩建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改造、供配电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多媒体会议、防雷接地、暖通空调系统、公共展示、拆除改造和恢复等。本工程为EPC项目,包括项目的深化设计、医疗器械设施专项设计(含设施配套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项目“三同时”的评价和验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和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医疗器械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需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3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习友路和孔雀台路交口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D栋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翁磊
电 话:0551-6517723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EPC)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455853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182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5天17小时9分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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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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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012天19小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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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01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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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01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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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010天0小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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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010天0小时18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