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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2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台及专线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 司2022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台及专线 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59316)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2 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台及专线服 务框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210002200155931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 落实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2 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 云平台及专线服务框架采购
1.2.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59316
1.3.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为满足招标方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招标方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本框架采购的中标 方,并与中标方签订框架协议。中标方根据招标方的服务需求,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提供相应 服务供招标方使用。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招标方不承诺所有中标方在框架有效期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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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 订之日起 12 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 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 10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 80% (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 预估采购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5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 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 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 议有效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2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 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 )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 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 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 应商实行处罚:
A 、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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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 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2 招标范围:
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022 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台及专线 2.3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 号 | 标的 | 最 大 中 标 数 量 | 标 包 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 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招标 文件 收取 费用 (元) | 投标保 证金 (元) |
1 | 南方电网 数字电网 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 分公司 2023 年智 能外呼中 心通信云 平台及专 线服务采 购子项 | / | 1 | 南方电网 数字电网 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 分公司 2023 年智 能外呼中 心通信云 平台及专 线服务采 购子项 | 180 | 180 | 框架协 议签订 之日起 12 个月 | /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4 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1 | 基于智能电费服务机器人电费催收项目的 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台及专线服务 |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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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智能外呼中心通信云平 台及专线服务采购子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 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 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盖章承诺函或截图证明) |
4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解除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 资格名单限制,并恢复投标资格。 |
5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 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 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7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盖章承诺函 或截图证明)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分公司 2023 年智能外呼中心通 信云平台及专线服务采购子项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 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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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 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 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登陆供应链统一服务平 台,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在系统下载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 件,过期无法获取。
4.1 完成供应商登记: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 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数字证书办理:如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 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 忽略。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4.3 供应商登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 转 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 转 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注: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 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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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 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 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 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 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5.2.2 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 截标/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 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5.2.5 开标结果及异议: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 1 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 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 逾期递交的。
7.2 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 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 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7.5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监 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73714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hangji@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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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4008100100 转 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4008100100 转 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义林
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位置】
2023 年 0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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