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公路局2023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b-23032-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红河公路局
招标联系人黄旭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俊刚0871-63395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ZB-23032-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红河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等级证书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包含本次招标内容;②具有 有效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范围内需检查的相关参数。(3)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2 项公路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 测工作。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 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 2022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蒙自云梯酒店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 L8 号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蒙自云梯酒店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 L8 号路)
七、其他
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竣(交)工 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公路 局以《云南省公路局关于转下达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 知》(云路计<2022>463 号)文批准建设,现对本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 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 采购人:红河公路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目危桥危隧改造工 程、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
1.5 采购最高投标限价
危桥危隧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分项检测费用不高 于《云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指导价》(2013 年版)检测单价。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的要求和规定,对红河公路局 2023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普通国省道三项工程)项 目所包括的全部工程项目(危桥危隧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及灾害防治工 程等项目)进行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危桥危隧改造工程相关技术状况评定。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交)工验收结束止(具体检测时间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2.3 项目地点:红河州境内。
2.4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相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相应项目施 工图设计进行竣(交)工质量检测(危桥危隧改造工程含相关技术状况评定)。
2.5 验收标准: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
2.6 检测内容及频率:按各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并满足《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 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等级证书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包含本次招标内容;②具有 有效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范围内需检查的相关参数。(3)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2 项公路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 测工作。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 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 2022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你单位于 2023 年 3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山重建设 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报名并领取磋 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5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蒙自云梯酒店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 L8 号路)。
5.2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上 午 09:00 时,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蒙自云梯酒店 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 L8 号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公路局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红河公路局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黄旭
电 话:0873-887625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谢俊刚
电 话:0871-63395135
传 真:0871-65015383
电子邮箱:372041908@qq.com
2023 年 3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公路局纪委、红河公路局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公路局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红河公路局
联 系 人:黄旭
电 话:0873-8876256
电子邮件:677141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 433 号
联 系 人: 王玲玲
电 话: 0871-63395135
电子邮件: 22326764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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