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
||||||||||||||||||||||||||||||||||||||||||||||
(委托采购) |
||||||||||||||||||||||||||||||||||||||||||||||
合 |
||||||||||||||||||||||||||||||||||||||||||||||
同 |
||||||||||||||||||||||||||||||||||||||||||||||
书 |
||||||||||||||||||||||||||||||||||||||||||||||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
||||||||||||||||||||||||||||||||||||||||||||||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
||||||||||||||||||||||||||||||||||||||||||||||
云南省财政厅 制 |
||||||||||||||||||||||||||||||||||||||||||||||
|
合同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云南省在地项目统计及诚信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委 托 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甲方)
受 托 方:云南大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017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云南 省 昆明 市
履行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至 2018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甲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方:云南大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YNTTCG20170432“云南省在地项目统计及诚信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技术服务内容:
(一)项目备案管理系统
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由企业填报数据,自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始,项目属地原则进行逐级审核,上报的模式采集信息(打回时也是逐级打回);
省内企业在省外(国外)的建设项目,企业上报后,自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始,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审核,逐级上报入库。
期间有业务数据发生变更、注销的,由数据的上报企业在系统内提出申请,在系统内填入更改后数据,逐级上报审核后入库;
部分涉及工程项目数据的季报,也由工程项目属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属地自县级开始)逐级审核上报。
(二) 企业经营状况报表管理系统
企业经营状况统计分析管理系统的数据采用由企业按季度填报,自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始,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逐级审核上报的模式上报;
部分涉及项目备案的数据,直接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过入库的数据(即未审核数据部计算在内);数据填报错误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开口,集中时间上报,逐级审核后入库。
(三)工程项目业务数据备案管理系统
工程项目业务数据备案管理系统采用自县级主管部门开始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在系统内填报最终业务数据,逐级审批后上报入库的方式采集信息(信息发生错误时也是逐级打回);中间业务数据发生变更、注销的,由数据的上报部门在系统内提出申请,在系统内填入更改后数据,逐级上报审核后入库;
鉴于工程项目业务数据备案管理系统中项目报建业务数据备案、项目招投标信息备案、施工许可证书信息备案、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五个模块的项目属地区分原则不一,因此采用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定项目属地,其间有州(市)直管的或省直管的项目,由填报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报。
(四)诚信系统
要求建立从事建筑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的诚信体系系统,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奖惩记录,建立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管理、发布、公示平台。
二、合同总价(大写):贰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2,998,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系统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系统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系统服务;
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甲方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乙方保证按本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项目;
3、乙方提供的本系统的相关配套文档,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评细设计、操作手册等软件配套的技术性文档;
4、系统符合《云南建筑业统计制度》,符合统计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YNJGTJ1-1、YNJGTJ1-2)、《企业季报报表》(YNJGTJ2-1至YNJGTJ2-6)、《企业年报报表》(YNJGTJ3-1、YNJGTJ3-2)、《综合定期报表》(YNJGTJ4-1至YNJGTJ4-4)的全部要求。
5、保证本项目和云南省建筑业监管系统无缝对接。
6、乙方在项目验收后,提供1年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免费维护期以后,双方重新约定维护范围和内容。
7、乙方应提供1年的7*8小时免费维护期,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应该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解决故障,如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乙方应该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8、遵守甲方的一切保密要求。
9、严格遵守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10、参与甲方共同进行系统和项目的验收。
四、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五、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系统(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六、甲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0871-64332710,联系人:刘春显。
七、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系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
系统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系统(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系统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八、验收及验收标准
1、系统初验:系统完成开发时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按所提供样品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
3、实作性操作验收:系统是否正常运作(3)个月,具体时间按分项要求或在签订合同时协定)。
九、合同价款结算
(一)合同生效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招标人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二)价款的结算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即贰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2,698,200.00), 剩余合同价款的10%即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299,800.00)作为质保金,待项目服务期满一年后付清。
十、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系统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系统,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系统或完成安装调试和所交系统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系统,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公章)名称: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地址: |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电话: |
|
乙方(受托方公章)名称: |
云南大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昆明市官渡区双桥路201号银海尚御小区1幢811 |
邮编: |
650200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昊屿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昆明金碧路支行 |
账号: |
53001895036051001677 |
电话: |
0871-6414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