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已由扬发改农经发〔2023〕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50%,其余为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
张叶沟位于里下河腹部地区,南起盐邵河,北至北澄子河,县域重要河道,主要功能为防洪、排涝、供水,河道全长17.6千米,受益面积约202.08平方千米。张叶沟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岸坡坍塌、堤防不达标、沿线建筑物破损严重、防汛道路不贯通等问题。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除涝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次工程治理长度17.6千米,保护人口8.18万人,保护耕地8.38万亩,排涝受益面积3.8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3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3.8万公斤。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包含河道疏浚17.175千米,堤防加固7.90千米,险工段防渗处理0.88千米,新(拆)建、加固护岸4.40千米,拆建穿堤建筑物29座,新建顺河桥1座、防汛道路11.55千米等。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河道疏浚:河道疏浚17.175 千米(桩号K0+000~ 17+600),设计河底高程-1.5米,底宽12~25米,坡比1:2.0~1:5.0。
(2)堤防加固工程:本次堤防加固工程均按20 年一遇标准进行加固,土堤填筑5.04千米,堤顶及背水坡加高培厚,设计堤顶高程4.50米,顶宽4米,迎水侧坡比1:2.5~1:3.0,背水侧坡比1:2.0。土堤加挡浪墙2.86千米。挡浪墙采用悬臂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顶高程4.50米,底板面高程3.30米。
(3)险工段加固工程:险工段防渗处理0.88 千米。采用多头小直径水泥搅拌桩,成墙厚度0.3米,桩顶高程3.50米、桩长5米。
(4)护岸工程:
(4.1)新建连锁块护坡2.64千米。其中桩号K7+730~9+170东侧长1.44千米,护坡顶、底高程分别为3.20米、1.00米,坡比1:3.0;桩号 K9+350~ 9+950两侧共1.2千米,护坡顶、底高程分别为2.60米、1.00米, 坡比1:2.5~ 1:3.0。
(4.2)拆建挡墙1.60千米。位于八桥社区桩号K13+700~ 14+240和K14+360~ 14+620两侧。拆建后采用框式挡墙,高程0.80米处设平台,平台后设框式挡墙,墙顶高程2.60米;挡墙下设钢筋混凝土底板,底板面高程0.60米。
(4.3)加固挡墙0.16千米。位于桩号K14+620~ 14+780东侧,采用抛石护脚,拋石宽1.5米,厚0.8米。
(5)配套影响建筑工程:拆建沿线建筑物 29座,其中闸站 3座,引排涵闸26座。新建顺河桥梁1座。
(6)新建防汛道路11.55千米:新建混凝土道路路面宽3.5米,每300米设错车道。位于东岸桩号K0+100~2+420、西岸桩号K2+420 ~ 4+850、K6+000~ 9+300、K10+000~ 13+500。
(7)环保、水保专项等内容。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2.2.2工程投资概算金额: 1018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91天。工程计划于2023 年1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 年4月10日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排涝泵站具备运行条件,堤防具备挡洪条件,2024年12月20日具备完工验收所有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均应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3年 7月至 2023年 9月之内任一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70%;75% ;8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7401.1万元(含暂列金额),其中水保、环保专项315.42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22分) | 1.1工场及临设布置(1.5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1.5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0.5分。 2、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0.5分。 | ||
1.3施工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施工导截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4、冬雨季施工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 ||
1.4河道疏浚及堤防施工方案与质量(4分) | 1、河道疏浚施工弃运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0.5分。 2、堤防加高培厚土料来源满足设计要求,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5分。 3、护岸、护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 ||
1.5道路及桥梁施工方案与质量(3分) | 1、砼道路各结构层材料采保、运输、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2、桥梁及接线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方案全面详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
1.6险工段加固(1分) | 截渗墙等处理措施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方案全面详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
1.7水工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3.5分) | 1、土方挖填、砼浇筑、护砌等主体土建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1分。 2、生产及辅助用房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3、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4、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5、基础处理工程、各类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方案全面详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
1.8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1分) | 苗木、草皮、草籽、水生植物运输保管、苗木栽(播)种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全面可行;苗木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切实可行得1分。 | ||
1.9水保、环保施工方案及质量(1.5分) |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水保、环保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5分。 | ||
1.10文明施工和优良工程建设(1分) | 1、文明工地建设方案全面可行,措施切实具体,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得0.5分。 2、优良工程方案合理可行,计划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得0.5分。 | ||
1.11质量安全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安全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合同签订等制度措施方案符合现行规定得0.5分。 |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二、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5分) | 投标报价(65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5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4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0.8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4分) | 1、技术负责人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 ||
四、 | 企业业绩(3分) | 企业业绩(3分)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均应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资审业绩与打分业绩不重复计算。 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五 | 企业信用及安全标准化(5分) | 企业信用等级(4分)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四周边距按导出模块固有的默认值不加修改的确定。 (2)不允许使用页眉,统一要求添加设置页面底端距中的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其字体、字号在交易平台提供的模块上不加修改的生成,针对每个模块内的页码需分别设置且均应当从第1页起始后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所有模块合计),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高邮市府前街134号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138521793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609189584@qq.com
11.签名盖章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