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并配合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38.0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98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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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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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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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蕴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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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九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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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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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9943.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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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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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并配合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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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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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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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2楼开标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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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韩立群 |
联系电话:1357883079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05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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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S-ZB-2022-203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138.0589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并配合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计划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至今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日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拒绝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投标;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3.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网站查询截图时间要求在公告期内。 3.1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须提供近期任意月份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如是退休人员,须持退休证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13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或未按要求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0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9日13点0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2楼开标2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5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新华大街2022号 联系人:韩立群 联系方式:135788307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蕴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二道区和顺四条以东万盛一品7-118门市 联系人:李柏桥 联系电话:0431-80744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柏桥 电 话:0431-8074460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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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05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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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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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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