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尹府水库项目混凝土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尹府水库项目混凝土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尹府水库项目 混凝土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尹府水库-2023-00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尹府水库至兴平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所需混凝土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尹府水库至兴平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烟台路27号中铁建工。 2.3工程内容:本次尹府水库至兴平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包括5部分,分别为石柱洼上游干渠维修改造工程、石柱洼联合闸改建工程、输水管道工程、石柱洼下游干渠恢复工程以及黄同至尹府管线与尹府水库干渠连通管线工程。全长15km。 2.4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2月 3日至 2023年 12 月 13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件一份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各一份,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3年 12月 14日 14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2月 14日 14时。 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岛北斗大厦8层基础设施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3年 12月 14日 14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岛北斗大厦8层基础设施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岛北斗大厦8层基础设施公司会议室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32-80991520 邮 箱:143594990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 账 号:03379100040009269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1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 1、此单价为含税含运不落地价,包括混凝土管、管件及辅材价格、运输费、装车费、税金等费用,不含卸车费。 2、混凝土单价需包含双胶圈材料。 3、以上数量为招标数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材料计划为准。 4、以上材料报价时请注明品牌。 5、其他相关约定详见合同补充条款。 付款条款:甲方下订单给乙方,约定数量,型号,价格等明细,形成暂定结算单。合同签订后预付暂定结算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发货前付至暂定结算价款的60%,货物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结算后付至结算值95%,余款 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期满后 60 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5-7个工作日内付付款,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发票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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