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县人民湖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金额
64.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019-052(mascg-2-f-h-2019-1098
预算金额64.18万元
招标公司和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方陈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宇19955515769
中标公司高邮长河泵业有限公司64.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和县人民湖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和县人民湖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县人民湖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2019-052MASCG-2-F-H-2019-1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911

开标日期:20191010

中标供应商名称: 高邮长河泵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29

中标金额:6418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招标人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和县文昌中路306

联系人:方陈

联系方式:0555-5331137

招标机构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办公楼3922

项目负责人:李宇 联系电话:19955515769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收费金额: 15000

公告期限: 2019 10 10 日至 2019 10 11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办公楼3922室,联系电话:1995551576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和县水利局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10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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