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地铁三号线十四标南塔站3号线、6号线剩余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钢筋砼
劳务分包
附属冠梁挡墙
安全文明施工
剩余结构
桩间挂网喷射砼
内部结构植筋
主体结构
防水工程
预留洞口封堵
模板安拆
拆除各类洞口
构件安拆
钢支撑
脚手架安拆
劳务作业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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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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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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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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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三号线十四标南塔站3号线、6号线剩余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一
总则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三号线十四标南塔站3号线、6号线剩余结构工程
工程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交通岗
工程概况
南塔站位于文化路、南塔街与大南街交叉路口,是三号线和六号线换乘站,两站同期建设。三号线车站沿文化路东西向布置,六号线沿大南街南北走向。文化路现状道路宽45m,规划道路红线宽60m;南塔街现状道路宽18m,规划道路红线宽30m,近路口处规划道路红线宽35m;大南街现状道路宽22m,规划道路红线宽35m,近路口处规划道路红线宽30m。
车站所在路口呈错位形式,大南街实规后将与南塔街实现顺接。路口东北象限为柳河社区住宅;西北象限为龙湖规划住宅地块及成熟住宅区;南侧两个象限为群升沈阳新天地一期、二期及中国鞋城商业综合体。本站主要服务于周边的商业及居住区。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南塔站3号线、6号线剩余结构工程,包含预留洞口封堵、钢筋砼劳务作业;钢支撑包含所有钢支撑体系中构件安拆、桩间挂网喷射砼;内部结构植筋、拆除各类洞口、附属冠梁挡墙及主体结构施工;模板安拆、脚手架安拆,防水工程中的劳务作业等,包括相应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
计划工期
60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已经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分包方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
暂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分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构成。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可将投标疑问书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990838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已将标书疑问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疑问及电话通知后,于24小时内将答疑书发送至所有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需要编制投标文件正、副本两份,采用A4复印纸编制,装订一律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拆换的方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投标人在填写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时,现场负责人需与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保持一致,拟投入管理人员中必须要有持有证件的安全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证件在招标人开标时,仍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开标时间前送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送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绮云新村8号楼;联系人及电话:李宏远15097502686
修改及撤回
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合同签订日期止为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
开标
开标时间
招标人于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进行开标、评标。
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绮云新村8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投标评审,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排序。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开标、即时评标方式,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两个技术分与报价分两部分;技术分30分,报价分70分。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
1、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的;
2、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内容出现多处雷同;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人开标过程中,经招标人的招标领导小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或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
4、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私自改动招标清单内容的。
六
合同授予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没有对中标人持有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30日内授予合同。
七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委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不再进行招标。
八
纪律和监督
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投标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直至列入《不合格分包方名录》。
1、经确认与招标小组或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的;
2、经确认在评标过程中与评标人员私下接触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4、在投标过程中不讲诚信,无故放弃中标的;
5、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的情形。
九
其他内容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单位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286980112676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营业部
汇款凭证中需备注:沈阳地铁三号线剩余结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返还
1、投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基本账户、个人账户或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将无法通过且招标人将无法归还投标保证金,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返还执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条款。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者。
(2)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3)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者。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5)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应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2%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签前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进行返还(不计利息)。
2、施工期内放弃或不履行合同及严重违约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免除中标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3、施工期内放弃或不履行合同及严重违约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免除中标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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