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需遴选一家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服务单位,望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
2、服务地点:晶科
3、服务内容:晶科一厂48.1亩土壤及地下水现状监测。
4、项目金额:15万元
5、服务期限:服务单位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纸等资料,评估后7天内完成修改。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或副高级)一人。②、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二人。③、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助理工程师5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当月)近3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6、检测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所属机构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②、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③、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45个项目。提供资质认定书(CMA)、计量认证机构认定的检测项目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表1、表2内容见附件2。
7、实验室设备要求:①、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重金属快速分析仪。②、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VOC快速分析仪。③、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MS检测设备。④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检测设备。⑤自有实验室具有两台GC-MS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材料:提供至少五个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样品时效性要求: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附录A.1地下水样品的保存和送检要求,最短时间为4小时,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标准规定时间内送达实验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为提供投标供应商实验室所在地至本项目实施地的地图导航路线截图,以导航的路程所需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11、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制作并扫描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②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③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罚;④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原件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15万元,投标人未按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开摇选流程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6月27日8时00分-2023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公告下方附件3提供的签到码进行扫码签到并在签到后进入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查看签到编号(各投标人编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入围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评标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查验出现未按公告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备选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当场宣布中标人。
4.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他
1、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rcq.com)进行公告。
2、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要求投标人响应本项目要约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依法处理。
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5、本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七、招标代理费:参照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5270330002
纪检监督电话:0793-8539951
代理机构: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18979310773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服务单位遴选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15万元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公告等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表1表2
附件3:签到及直播二维码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
2、服务地点:晶科
3、服务内容:晶科一厂48.1亩土壤及地下水现状监测。
4、项目金额:15万元
5、服务期限:服务单位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纸等资料,评估后7天内完成修改。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或副高级)一人。②、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二人。③、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助理工程师5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当月)近3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6、检测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所属机构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②、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③、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45个项目。提供资质认定书(CMA)、计量认证机构认定的检测项目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表1、表2内容见附件2。
7、实验室设备要求:①、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重金属快速分析仪。②、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VOC快速分析仪。③、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MS检测设备。④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检测设备。⑤自有实验室具有两台GC-MS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材料:提供至少五个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样品时效性要求: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附录A.1地下水样品的保存和送检要求,最短时间为4小时,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标准规定时间内送达实验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为提供投标供应商实验室所在地至本项目实施地的地图导航路线截图,以导航的路程所需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11、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制作并扫描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②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③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罚;④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原件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15万元,投标人未按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开摇选流程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6月27日8时00分-2023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公告下方附件3提供的签到码进行扫码签到并在签到后进入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查看签到编号(各投标人编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入围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评标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查验出现未按公告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备选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当场宣布中标人。
4.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他
1、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rcq.com)进行公告。
2、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要求投标人响应本项目要约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依法处理。
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5、本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七、招标代理费:参照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5270330002
纪检监督电话:0793-8539951
代理机构: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18979310773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一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服务单位遴选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15万元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公告等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表1表2
附件3:签到及直播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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