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亚)zb-nj20240942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欧文新139886126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峰15208867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鑫亚)ZB-NJ2024104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怒江管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提供条件最优、履行合同能力最强的供应商(中选人), 完成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提供 2022 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供应商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 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 可的证明文件)。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 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 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室 七、其他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 告 采购编号:(鑫亚)ZB-NJ20240942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筹建工作已经就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委托,就“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 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 该项目能力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 2、采购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提供条件最优、履行合同能力最强的供应商(中选人) 完成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矛盾冲突调查调处及范围分区优化工作方案编制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委托事项完成止。 4、预算最高限价:50 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供应商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 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 可的证明文件)。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 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 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供应商报名: 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委托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人身份证到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 室报名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原件的复印件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公章一份留档)。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时00分止,逾期送达或未能送 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3.磋商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 室; 六、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办同心北路3号 联系人:欧文新 电 话:139886126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 联系人: 赵峰 电 话: 15208867966 电子邮件: lijian@ynxygcglyxgs.wecom.wor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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