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12合六路(南岗镇-侯店路)工程涉轨道监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G312合六路(南岗镇-侯店路)工程涉轨道监测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35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12合六路(南岗镇-侯店路)工程涉轨道监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2BFFBZ0035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合同和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是否必须要同时提供?验收报告是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1)招标文件P20、22—附录2、附录4以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需要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如合同中可以体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称,是否可不出具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即可?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如必须要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鉴于业主证明文件为证明乙方业绩,而甲方单位有关第三方监测由其下属的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故其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可提供相应证明,请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由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是否有效(即加盖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章是否有效)?
鉴于部分甲方单位规定,相应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仅能够由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盖章出具;如若必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可能不符合某些甲方单位的管理要求,资格及得分条件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烦请综合考虑。
答: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由下属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盖章出具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有年限要求?
招标文件P50~51—商务评分标准—人员业绩中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项目监测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单个合同监测费用不少于300万元的项目得分,业绩年限是否同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年限(或不受投标人项目业绩年限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无年限要求。
3.投标人荣誉中要求所附的业绩是否有年限要求?
招标文件P48~49—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中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是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监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得分,业绩要求所附的合同年限是否同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年限(或不受投标人项目业绩年限要求)?
答:投标人荣誉评分项对颁奖时间有要求,为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4.建议提供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文件
贵司是否可提供工作量清单及图纸文件,明确监测项目对应的监测点数量及次数,便于更好的对项目认识和重难点分析。
答:图纸文件已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投标人从系统(工程补图端口)下载。现暂无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现场踏勘。
5.建议明确监测范围?
招标文件第5章委托人要求—三、监测范围及要求—涉轨段:2.隧道状态调查具体指什么?调查哪些内容?地铁专用管线调查指什么管线?
招标文件P86页—5.监测方案与监测内容—监测的主要对象为:合肥轨道交通3号线铜陵北路站、北二环站的状态调查、竖向位移、水平位移监测等;合肥站~铜陵北路站区间、铜陵北路站~北二环站区间、北二环站~经三路站区间三个盾构区间的隧道状态调查、竖向位移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净空收敛监测以及相关的轨道变形监测等,请明确是否有轨道交通3号线相关内容?
答:隧道状态调查具体指内盾构区间运营现状的调查;具体包含管片的错台、裂缝、破损及渗漏水情况,轨道道床的裂纹、变形情况以及轨道及配件的锈蚀情况等;地铁专用管线调查指与地铁运营相关的管线,如强、弱电管线、排水、雨水管线、通信、信号管线等;本项目无轨道3号线的相关监测内容,监测的主要对象应与第5章委托人要求—三、监测范围及要求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P43 页及P45页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评审标准第2条: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单位承揽了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合同是与轨道集团签的,由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业绩证明盖集团公司的章,流程复杂,时间较长,部分业主还不给盖集团公司的章,请问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是否认可?
答:由项目合同甲方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P4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荣誉”评审项,原为:“
”。
现变更为:“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2022年3月17日
原项目名称:G312合六路(南岗镇-侯店路)工程涉轨道监测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35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12合六路(南岗镇-侯店路)工程涉轨道监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2BFFBZ0035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合同和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是否必须要同时提供?验收报告是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1)招标文件P20、22—附录2、附录4以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需要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如合同中可以体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称,是否可不出具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即可?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如必须要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鉴于业主证明文件为证明乙方业绩,而甲方单位有关第三方监测由其下属的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故其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可提供相应证明,请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由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是否有效(即加盖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章是否有效)?
鉴于部分甲方单位规定,相应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仅能够由下属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门盖章出具;如若必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可能不符合某些甲方单位的管理要求,资格及得分条件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烦请综合考虑。
答: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由下属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盖章出具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有年限要求?
招标文件P50~51—商务评分标准—人员业绩中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项目监测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单个合同监测费用不少于300万元的项目得分,业绩年限是否同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年限(或不受投标人项目业绩年限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无年限要求。
3.投标人荣誉中要求所附的业绩是否有年限要求?
招标文件P48~49—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中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是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监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得分,业绩要求所附的合同年限是否同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年限(或不受投标人项目业绩年限要求)?
答:投标人荣誉评分项对颁奖时间有要求,为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4.建议提供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文件
贵司是否可提供工作量清单及图纸文件,明确监测项目对应的监测点数量及次数,便于更好的对项目认识和重难点分析。
答:图纸文件已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投标人从系统(工程补图端口)下载。现暂无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现场踏勘。
5.建议明确监测范围?
招标文件第5章委托人要求—三、监测范围及要求—涉轨段:2.隧道状态调查具体指什么?调查哪些内容?地铁专用管线调查指什么管线?
招标文件P86页—5.监测方案与监测内容—监测的主要对象为:合肥轨道交通3号线铜陵北路站、北二环站的状态调查、竖向位移、水平位移监测等;合肥站~铜陵北路站区间、铜陵北路站~北二环站区间、北二环站~经三路站区间三个盾构区间的隧道状态调查、竖向位移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净空收敛监测以及相关的轨道变形监测等,请明确是否有轨道交通3号线相关内容?
答:隧道状态调查具体指内盾构区间运营现状的调查;具体包含管片的错台、裂缝、破损及渗漏水情况,轨道道床的裂纹、变形情况以及轨道及配件的锈蚀情况等;地铁专用管线调查指与地铁运营相关的管线,如强、弱电管线、排水、雨水管线、通信、信号管线等;本项目无轨道3号线的相关监测内容,监测的主要对象应与第5章委托人要求—三、监测范围及要求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P43 页及P45页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评审标准第2条: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单位承揽了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合同是与轨道集团签的,由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业绩证明盖集团公司的章,流程复杂,时间较长,部分业主还不给盖集团公司的章,请问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是否认可?
答:由项目合同甲方所属的分公司或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P4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荣誉”评审项,原为:“
投标人荣誉 | 6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监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1次得分,并以最高得分计;本小项计取不超过2个项目获奖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明材料: ①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 ③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b.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
现变更为:“
投标人荣誉 | 6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轨道保护区外部建设)监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1次得分,并以最高得分计;本小项计取不超过3个项目获奖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明材料: ①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 ③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b.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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