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2023-1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先生0379-63333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H2023-16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地上建筑面积 2100 平方米,工程建设投资额 1970 万 元,包括设计费和工程建安费(含设备材料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 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0 万元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注:①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须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②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建 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 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 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 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史馆项目
2、项目编号:DH2023-165
3、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地上建筑面积 2100 平方米,工程建设投资额 1970 万元,包括设计费和工程建安费(含设备材料费);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方案设计、采购、施工等 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展陈内容大纲编制、展览形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等相关内容设计任务、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展厅布展施工、形象墙施工、展厅内及公共区域的安防系统、安检系统、展厅展 柜设备、灯光设备、多媒体系统、文物展柜施工等)及工程相关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消防 改造设计和施工及消防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 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和售后服务等)。
6、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7、计划工期:总工期 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安全目标:按照国家、河南省、洛阳市、中信重工有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0 万元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注:①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须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②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建 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 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 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 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 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报名合格后领取。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 体协议(如有)。
注:以上资料提供带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中信重工供应商协同平 台》(https://srm.citic-hic.com.cn:8001/#/home)上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 206 号
联系人:黄先生(技术)刘先生(商务)
电话:0379-64088224,0379-64088617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2 室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79-63333611
电子邮件:donghong211@163.com
监管部门:中信重工纪委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贾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0883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信重工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 206 号 联 系 人:黄先生(技术)刘先生(商务) 电 话:0379-64088224,0379-6
电子邮件:liuxb@citic-hi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3 室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0379-63333611
电子邮件: donghong21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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