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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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70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沧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②规 模:详见文件内容;③建设地点:沧县高铁新区;③资金来源:沧县财政资金;④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⑤标段划分:2个标段,施工1-5标段为监理一标段,施工6.7.8.10标段为监理二标段。⑥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30至2023-12-1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9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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